代購代銷同壹般商業購銷的區別在於,接受代購代銷任務的服務者只需具備購銷的條件和能力(包括機構、人員以及能墊支流通費用的資金),而不必投入購買商品的貨幣或擁有出售的商品。購買商品的貨幣由委托代購者墊支,出售的商品由委托代銷者供應,因而它對上述商品和貨幣沒有所有權,只有代理權。
委托代購者或委托代銷者與接受委托代購代銷的服務者之間必須通過口頭協商或合同形式確定代購代銷關系,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委托代購要明確規定代購商品的數量、品種、規格、質量和價格等條件以及貨款撥付和手續費等;代銷要明確規定銷售價格、貨款歸還、手續費等。有的代購代銷還規定接受代購代銷者要交納壹定的保證金,不許自營(另行采購或另行推銷)與代購代銷相同的商品等。代購可以分總代購和分代購,代銷也可以分總代銷和分代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