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財縣管”的主要做法是在堅持財權和事權相統壹,預算管理權、資金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的前提下,以鄉鎮獨立核算為主體,實行“預算***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票據統管”的財政管理方式。“預算***編”,即縣級財政部門按有關政策提出鄉鎮財政預算安排的指導意見並報同級政府批準,鄉鎮政府根據縣級財政部門具體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並按程序報批。 “賬戶統設”,即取消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由縣財政統管會計核算鄉鎮各項會計業務。撤消鄉鎮財政預算單位所有經費賬戶,由縣財政在各鄉鎮金融機構統壹開設財政專戶分賬戶。分賬戶設“結算賬戶”、“工資專戶”和“支出專戶”三類,分別核算鄉鎮的各項收入、工資性支出、公務支出。“集中收付”,即鄉鎮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各項財政收入就地繳入縣國庫,由縣財政根據鄉鎮收入類別和科目,分別進行核算和劃轉。支出撥付以鄉鎮年度預算為依據,按照先重後壹般的原則,優先保障人員工資。“票據統管”,即鄉鎮使用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由縣財政派駐的統管會計管理,實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票據管理納入統管會計年度考核目標,嚴禁坐收坐支和轉移、隱匿各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