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及以上綜合都有開展第壹種的,其他的視情況而定。 葡萄糖耐量試驗(GTT)對糖尿病具有很大的診斷價值。對空腹糖正常或可疑升高,以及餐後2小時血糖可疑升高等有糖尿病懷疑的患者,都不能完全肯定或否定糖尿病,均必須依賴葡萄糖耐量試驗才能做出最後診斷。臨床葡萄糖耐量試驗有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靜脈葡萄糖耐量試驗(IGTT)、甲磺丁脲試驗、皮質素葡萄糖耐量試驗等方法,***中以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最為常用。
1.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機理:正常人服葡萄糖後幾乎全部被腸道吸收,使血糖迅速上升,並刺激胰島素分泌,肝糖原合成增加、分解受抑制,肝糖原辦理出減少,體內組織對葡萄糖的利用增加。服葡萄糖後30~60分鐘血漿血糖達到最高峰(峰值<200mgdL)以後迅速下降,在2小時左右下降到接近正常水平,3小時血糖降至正常。糖尿病時,耐糖功能低下,服葡萄糖因糖峰值超過正常,多≥200mgdL,且高峰延遲,2小時也不能下降到正常。
方法:試驗前3天,每天的碳水化合物攝入量不少於150克。試驗開始前10~16小時停止進食,但可以飲水。試驗最好從早晨6~8點進行,先取空腹血標本測空腹血糖,然後將75克葡萄糖溶於250~300毫升水中,在5分鐘內喝完(兒童服葡萄糖量可按每公斤體重175克計算),總量不超過75克;對於糖尿病人,為減少對β細胞的強烈刺激,可以進食2兩左右的(約100克)饅頭代替葡萄糖,隨即在服糖後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180分鐘再分別取血留標本測血糖。在留血液標本的同時,每次均收集尿液,檢查尿糖。
正常值:各時項的正常血漿血糖的上限定為:空腹125mgdL(69mmoL)、服糖後30分鐘190mgdL(105mmolL)、60分鐘180mgdL(100mmoLL)、120分鐘140mgdL(78mmoLL)、180分鐘125mgdL(69mmoLL)。50歲以上者,每長10歲,又可分別在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各增加5mgDl、10mddL、5mgdL。
口服葡萄糖耐量診斷標準:把服糖後30分鐘或60分鐘血糖值做為1點其他各時限血糖值(空腹、2小時、3小時、)為3點,***4點。若4點中有3點大於上述各時項上限者,則診斷為糖尿病。若4點中有2點達到或高於上述正常上限,為糖耐量減低,屬於可疑病例,需長期隨訪。糖耐量減低,雖不診斷為糖尿病,但在臨床上可按糖尿病對待。
2.靜脈葡萄糖耐量試驗(IGTT)
對於胃腸功能吸收異常,有胃腸疾病者,如胃手術後胃腸吻合而吸過快或由於慢性腹瀉影響胃腸的吸收等各種情況,用OGTT已不合適,可采用IGTT。其方法是,用25%或50%葡萄糖註射液,每公斤體重05克,在2~4分鐘內靜脈推註完畢。從開始註射時計算起,每30分鐘取血壹次,***2~3小時。正常人在2小時內血糖下降至正常範圍,若2小時血糖超過正常值,表示有糖耐量減低。
3.甲磺丁脲試驗(D860試驗)
口服葡萄糖耐量減低者,未必壹定是糖尿病,尤其是輕度減低,亦可見了於肥胖癥、肝病、甲狀腺機能亢進癥等。為了進壹步確診糖尿病,可進行甲磺丁脲試驗。甲磺丁脲能刺激胰島素分泌,可利用甲磺丁脲刺激胰腺,觀察分泌胰島素的情況。凡糖尿病者尤其是幼年型對此反應遲鈍,血糖下降緩慢,而正常人以及非糖尿病所致糖耐量減低者,胰島功能正常,往往有明顯的血糖下降,且出現早和恢復快。二者的血糖曲線顯然不同,可以此鑒別。
4.皮質素葡萄糖耐試驗
對於以上所述試驗尚不能確診的糖尿病可疑病例,可采用本試驗,給予小劑量的糖皮質激素,使患者處於應激狀態,觀察患者對葡萄糖反應是否降低。糖尿病時,對葡萄糖的反應往往降低。如在OGTT出現異常前,給予口服可的松50毫克二次後再做OGTT,做為激發試驗可使糖尿病的診斷明顯。所給的可的松劑量在正常人不會引起血糖的較大變化,但在有糖尿病家族史者中,可出現異常高血糖。據國外Fajans發現,在無糖尿病家族史人群中,該試驗陽性率為3%;在有家族史但無糖尿病癥狀的人群中,陽性率為25%;而那此可能為糖尿病患者中,陽性率高達88%[1]。
願我的答案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