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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諷刺的手法描寫人的作文

魯迅論諷刺與幽默的手法諷刺與幽默在文學藝術表現技法中是很重要的兩種。魯迅和青年作者討論文藝創作時,就常常談到。他多次稱贊中外著名的諷刺文學作家,如吳敬梓、果戈裏、馬克·吐溫……等等。他自己也在寫作時經常運用諷刺和幽默的手法。什麽叫諷刺呢?魯迅曾經以《什麽是“諷刺”?》為題回答文學社的詢問。他指出:“壹個作者,用了精煉的,或者簡直有些誇張的筆墨-------但自然也必須是藝術的地------寫出或壹群人的或壹面的真實來,這被寫的壹群人,就稱這作品為‘諷刺’。”(著重號為筆者所加)為了使我們領悟,魯迅曾經舉出幾件事例說明,其壹:穿著西裝洋服的青年撅著屁股拜菩薩,道學先生皺著眉心發怒;其二:壹個青年冒充軍官,向各處招搖撞騙,後來被破壞了,這青年就寫悔過書,說他不過是借此謀生,並無他意;其三,是壹個竊賊招引學生,教這些學生怎樣偷竊,家長知道後把自己的孩子禁閉在家裏,可是那個竊賊還找上門來逞兇。這些事情往往是人們習以為常的,自然是誰都毫不註意的,“不過這事情在那時卻已經是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而至於可惡。但這麽行下來了,習慣了,雖在大庭廣眾之間,誰也不覺得奇怪; 現在給它特別壹提,就動人。”象這樣的材料,魯迅認為假如到了斯威夫德或果戈裏的手裏,準可以寫出出色的諷刺作品。他說,“在或壹時代的社會裏,事情越平常,就越普遍,也就愈合於作諷刺。”那末怎樣進行諷刺寫作呢?魯迅根據他自己和中外文學名家的經驗作了具體的闡明,主要有三點:第壹,“‘諷刺’的生命是真實;不必是曾有的實事,但必須是會有的實事。所以它不是‘捏造’,也不是‘誣蔑’;既不是‘揭發陰私’,又不是專記駭人聽聞的所謂‘奇聞’或‘怪現狀’。”(著重號為筆者所加)這段話使我們知道諷刺與捏造、誣蔑有根本不同,也與新聞記者所寫的奇聞異事甚至私人隱秘有嚴格區別。諷刺的材料必須真實,應該是人們有目***睹,都會覺得確有這等事,但又不好意思承認這是真實,失了自己的尊嚴。有壹個誇張的手法和笑的因素。“張大其詞”就會失真;過於詼諧,則失之油滑。因而作者寫作態度要嚴肅,對生活要誠實,以精煉的語言寫出否定的對象的本質,這樣才能克服“辭氣浮露,筆無藏鋒,甚至過甚其辭”的毛病,做到“如鑄鼎象物,魑魅魎魎,畢現尺幅。”第二,要明確認識諷刺必須是善意的,“他的諷刺,在希望他們改善,並非要捺這壹些到水底裏。……如果貌似諷刺的作品,而毫無善意,也毫無熱愛,只使讀者覺得壹切世事,壹無足取,也壹無可為,那就並非諷刺了,這便是所謂‘冷嘲’。”魯迅認為“含淚的微笑 ”的諷刺,與冷嘲有著根本的區別,這就是諷刺應是與人為善的,它產生於社會上存在缺點的土壤;而冷嘲則是惡意的,冷冰冰的。兩者雖然只隔壹張紙,但卻截然相反,魯迅因而稱之“無情的冷嘲和有情的諷刺”。所以,諷刺的內容是指摘時弊,而指摘時弊則須“秉持公心”,要象魯迅所稱譽的《儒林外史》作者吳敬梓和他本人那樣以“公心諷世”,用諷刺的烈火燒毀現實社會中的假、惡、醜。第三,諷刺要做到“戚而能諧,婉而多諷。”作者描寫他否定的對象,尤其是那些社會蛆蟲時,心中是混凝著憎恨和苦笑的,既覺得這類人物可鄙、可憎,也感到他們可哀、可憐。於是懷著愛憎、喜怒的心情,以客觀、嚴肅而認真的創作態度,運用準確、精煉、樸素的語言,或者稍有誇張地對待所選的題材,進行真實的描寫,從而使得“無壹貶辭,而情偽畢露”,產生“笑”的效果。這種寓諷刺於“秉筆直書”的方法是魯迅經常愛用的。他寫的《狂人日記》《阿Q正傳》《孔乙已》,並無對人物的議論,只是翔實的敘寫,但卻諷刺得入木三分,使“讀之者,無論是何人品,無不可取以自鏡。”對於幽默,魯迅也有許多精辟的論述。幽默與諷刺有何不同呢?魯迅在《從諷刺到幽默》壹文裏說:“然而社會諷刺家究竟是危險的,尤其是在有些‘文學家’明明暗暗的成了‘王之爪牙’的時代。人們誰高興做‘文學獄’中的主角呢,但倘不死絕,肚子裏總還有半口悶氣,要借著笑的幌子,哈哈的吐他出來。”這裏就指出了幽默的特征是“借著笑的幌子”傳達著某壹種思想感情,其語言有趣或可笑,而意味卻深長。“幽默”壹詞是 “humour”的音譯,魯迅曾說它“連意譯也辦不到”;然而當有人說“幽默是城市的”,他就明確表示“不贊成”,並說:“中國農民之間使用幽默的時候比城市的小市民還要多。”但是幽默不同於“只是笑笑而已”的滑稽,魯迅就說過,滑稽和幽默中間隔著壹大段,日本人曾譯“幽默”為“有情滑稽”,就是要與滑稽區別開來。至於油滑,輕薄,猥褻,則更不是幽默了。我們要從魯迅的論述中領會“幽默”的真正含義,在寫作時正確地運用幽默,使文章活潑、有趣壹些。至於寫小品文,則更少不了幽默。魯迅在《花邊文學》開頭說:“只要並不是靠這來解決國政,布置戰爭,在朋友之間,說幾句幽默,彼此莞爾而笑,我看是無關大體的。就是革命專家,有時也要負手散步;理學先生總不免有兒女,在證明著他並非日日夜夜,道貌永遠的儼然。小品文大約在將來也還可以存在於文壇,只是以‘閑適’為主,卻稍嫌不夠 。”這說明生活中少不了幽默,文學中有幽默,寫作中要運用幽默這種表情達意的方法;有誌於學習寫作的人,應該努力掌握它!必須說明,以上四個方面的論述,只是筆者對魯迅寫作技法理論的初步探討,它遠未包括魯迅寫作技法理論的全部內容。今天,我們學習、研究魯迅關於寫作技法的論述,目的在於繼承和借鑒,而不是要寫作者墨守成規,亦步亦趨,不敢越雷池壹步。正確的態度應該是象魯迅那樣,“只要內容相同,方法不妨各異”。因此,遵循寫作規律,創造新的技法,是高文章質量,乃是我們紀念魯迅、學習魯迅的最好的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