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
1、企業所屬行業類型,享受減按20%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必須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享受減按20%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必須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國家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確保經濟社會的全面可持續發展,將對企業的投資方向等作出調節,對不同的產業、不同的項目甚至不同的投資主體,確定不同的政策導向和優惠待遇,並根據經濟社會情況的發展變化等多種因素,考慮適時調整相關政策,對特定行業實行鼓勵、限制或者控制政策。作為宏觀調控政策重要手段的稅收政策,對於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將不會給予鼓勵和扶持。因此,從事國際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應引起高度關註,宜盡早進行升級轉型或是調整經營結構,以最大限度地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大化;
2、企業年度盈利水平,受減按20%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不管屬於工業企業,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均不得超過認定標準限制30萬元。享受減按20%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不管屬於工業企業,還是其他企業,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均不得超過認定標準限制30萬元。要是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就不屬於小型微利企業,也就不能享受減按20%的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這裏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這裏的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等指標相對比較固定,而各項扣除指標,企業可通過積極的籌劃,如企業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的幅度並不大,而社會公益性捐贈又沒有超過企業年度利潤總額的12%,可適當提高捐贈數額,這樣處理至少有兩個好處,壹是可以提升企業公***形象,二是可以抵消超過30萬元的部分,從而化解可能適用高稅率的涉稅風險,以實現企業最大收益。當然,要是企業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大大超過30萬元,不適當地增加各項扣除指標,只能是得不償失且違反企業效益最大化原則;
3、企業從業人數,享受減按20%的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從業人數不得超過100人。享受減按20%的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如屬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得超過100人,這裏的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如屬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得超過80人。其他企業是除了工業企業外的其他類型企業,包括服務企業、商業流通企業等。要是企業從業人數超過限制,也不算小型微利企業,更無法享受減按20%的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這壹認定標準限制,將對處於微利狀態的勞動力密集型企業產生較大的影響,如服裝、雨傘等加工企業。因為這壹類型企業的生產經營主要依靠勞動力來完成,從業人數通常都在100人以上;
4、企業資產總額,享受減按20%的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如屬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得超過3000萬元,如屬其他企業,資產總額不得超過1000萬元。要是企業的資產總額超過限制,同樣是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待遇。這裏需要特別註意的是,企業的資產總額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全部資產,它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這對於資產總額大、負債嚴重的企業將產生較大的影響。因為大量舉債進行經營的小型企業,大量增加資產總額的同時也面臨嚴重負債,壹進壹出並沒有帶來所有者權益增加,卻不能享受減按20%的低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小微企業創辦流程:
1、工商局核名稱,準備好公司註冊地址並擬定3個以上公司名稱;
2、銀行開設臨時存款結算帳戶辦理入資並到會計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3、到工商局約號辦理營業執照,選舉好法人代表及監事職務並提供身份證上的信息;
4、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5、然後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6、最後到銀行開立基本戶。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壹)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