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是指圖中圖形與其實物相應要素的線性尺寸之比。比值為1的比例稱為原值比例,即1:1,比值小於1的比例為縮小比例,如1:2等,比值大於1的比例稱為放大比例。
在數學中,比例是壹個總體中各個部分的數量占總體數量的比重,用於反映總體的構成或者結構。兩種相關聯的量,壹種量變化,另壹種量也隨著變化。要想判斷兩個比式子能不能組成比例,要看它們的比值是否相等。
在壹個比例等式中,第壹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和與第壹個比例的後項的比,等於第二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和與第二個比例的後項的比。
在壹個比例等式中,第壹個比例的前項乘以第二個比例的後項,等於第壹個比例的後項乘以第二個比例的前項。
比例的性質是指組成比例的四個數,合分比性質、等比性質以及它們的推廣。 這四條性質多用於分式的計算和證明,以及三角函數、相似三角形、平行線分線段成比例定理的應用中。其中尤其以等比性質的應用最為廣泛。
是表示圖上距離比實地距離縮小的程度,因此也叫縮尺。
用公式表示為:比例尺=圖上距離/實地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