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褲英語有兩種表達方式,讀作shorts[?ts]和breeches?[?br?tz]?。
1、shorts
n.短褲。它是short的復數。作短褲時,壹般是以復數形式出現。
例句:
The?shorts?had?blue?embroidery?over?the?pockets.
這條短褲的口袋上有藍色刺繡。
2、breeches
n.(褲腳束於膝下的)半長褲,馬褲
它是breech的復數,作短褲時,同樣也是以復數形式出現。
例句:
The?boy?put?on?his?breeches?and?went?out?for?a?ride.?
男孩穿上馬褲,出去騎馬了。
(註意,它後面的為為謂語也要跟隨以復數形式進行變化,如are)
(註意:shorts,為夏天穿的短褲;breeches為騎馬穿的短褲)
擴展資料:
short是shorts的單數形式,當變成short時,它就不是短褲的意思的了。這時它可以是形容詞、動詞、名詞等,具體用法如下:
1、當用作形容詞時
short的基本意思是“短的”,既可指持續的時間“短”,也可指長度“短”、高度“矮”或在重量、數量等方面“短缺的,不足的,未達標的”。short指持續時間短時,有不完全、縮短或突然停止的意味。
short和表示時間的time,,hour(s),,year(s)等連用,可表示“不足”“不到”“短暫的”; 修飾動作或聲音,可表示“短促的”。
short也可作“簡稱的,簡略形式的”“簡單粗暴的,唐突無禮的”“少而濃的、烈性的”“短音的”“短期的,即將兌現的”“油酥的”等解。
例句:
You've cut my hair very short.
妳把我頭發剪得太短了。
2、當用作副詞時?
short用作副詞的意思是“突然地,唐突地”,有時也可作“達不到目的地”解。
short在句中多用作狀語。
short用作名詞的基本意思是“短路”“短片”“短褲”,還可作“烈酒”解。
例句:
All too often you pitch the ball short.
妳投球老是距離不夠。
3、當用作名詞時
short用作名詞的基本意思是“短路”“短片”“短褲”, 還可作“烈酒”解。
short作“烈酒”“短褲”解時通常用復數形式。用作主語時謂語動詞須用復數形式,“壹條短褲”是a pair of shorts。
short用在head上的時候,表示的是前後的短,而不是上下的短。
例句:
I use the short-wave radio to get the latest war news.
我用短波收音機收聽最新的戰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