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火"戰鬥機的綜合飛行性能,在戰時始終居世界壹流水平。與同期德國主力機種Bfl09E戰鬥機相比,除航程和裝甲等略有不及外,在最大飛行速度、火力,尤其是機動性方面均略勝壹籌。由於"噴火"的翼載荷比較低,因此與常采用"高速接近,壹擊就跑"戰術的德國戰鬥機格鬥時,可通過機動性好的優勢奪取攻擊主動權。
根據戰爭的需要和在使用中的經驗教訓,維克斯-體潑馬林公司對"噴火"飛機壹方面大量生產,壹方面不斷進行改進改型。特別是從"噴火"Mkl2型開始換裝功率更大的格裏豐(即"禿鷹")發動機後,其極限速度突破了700km/h大關,各項戰術、技術指標均得到較為明顯的改善。此後繼續對飛機進行改進,主要內容有增加燃油容量、加裝20毫米口徑機炮、采用先進的低阻翼型、重新設計尾翼等。先後發展了戰鬥機、戰鬥轟炸機、偵察機、教練機和艦載戰鬥機等諸多改型。"噴火"式飛機可算得上二戰中作戰飛機的大家族,歸納起來可分為陸基型"噴火"和艦載型"海噴火"兩大系列,***40余種型別。"噴火"飛機還曾出口或轉讓生產,成為不少國家的主戰機種,直到50年代中期才退出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