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科目的分數線不同,數學總分為150分,每科數學的分數線如上圖。
調劑程序
初試成績符合復試調劑基本分數要求但在原報考單位沒有復試資格,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後教育部發出的當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原則上要求考生所選擇調劑單位招生考試科目與原報考單位招生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對教育學、歷史學、醫學和農學學科門類(僅限於參加統考或聯考的考生)的調入和調出,在考試科目要求方面可適當放寬。
調劑復試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招生單位應及時發布生源余缺信息;
(2)符合教育部調劑規定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調劑誌願;
(3)招生單位遴選出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並通知考生復試;
(4)招生單位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復試,並將復試結果通知考生;
(5)接收調劑生的招生單位向第壹誌願單位發函調考試檔案,做最後審核,確定是否擬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