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族團結傑出貢獻者,是為了隆重表彰為新中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勛模範人物而頒授的國家榮譽稱號。
2、提名範圍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為中華人民***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包括港澳臺僑人員和外國人,均可被提名。《中華人民***和國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規定,2016年1月1日以後去世且符合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
擴展資料
授予標準
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在各領域各行業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傑出人士。國家榮譽稱號的名稱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學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藝術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稱,具體名稱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決定授予時確定。
百度百科——民族團結傑出貢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