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基本醫療保險的必要補充,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及其參保職工,必須參加職工大病醫療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能夠減輕患者因為治療重大疾病所花費的醫療負擔,並且重大疾病保險是壹旦被保險人確診就可以馬上得到保險金,可以給患者壹個舒適的醫療環境,減輕他們的心理壓力。
大病醫保報銷範圍:
在發生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部門按:0-4萬元以下報銷85%,4萬元-8萬元以下報銷90%,8萬元以上報銷95%。每壹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針對壹些特別貴的大病,我國將建立補充醫保報銷制度,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再次給予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50%。
不屬大病醫保報銷範圍:
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每年每人向市、區社會保險局繳納48元大病醫療保險費,在發生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部門按:0-4萬元以下報銷85%,4萬元-8萬元以下報銷90%,8萬元以上報銷95%。每壹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