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資主體是指從事個人投資活動的自然人投資主體。
投資特點:
1.不創造金融產品。
2.投資專業性不強,更具盲目性。
3.投資活動的途徑需借助中介機構。
資金來源:
個人投資主體是以個人的名義,將自己的合法財產投資於金融市場的投西資者。
其資金的來源主要有:
壹是儲蓄,這是最主要的來源。
二是手持現金。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壹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托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
這些特點都是與個人投資主體是相反的。
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有什麽區別?都是投資者,本質上沒有區別。主要差別在於資金量大小、團隊(研發能力)行為與個人(主觀判斷)行為之間。
記得采納啊
機構投資者比個人投資者更有優勢嗎機構投資者相比具有更為專業化投資管理、分散化的投資結構、規範化的投資行為。 具體表現: 資金實力雄厚,投資規模相對較大,專業化管理。 投資風險相對較低,進行合理的投資組合。 投資行為相對規範化,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受多方監管。
機構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相比有什麽特點妳好,機構投資者更加專業,他們有著更多的資訊優勢,資金優勢,壹般做長期報端投資投資。抗風險能力更強。個人投資者及散戶,大多比較隨波逐流,單交易比較隨意。可以隨時進出。
按什麽分類,證券交易可以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簡單分類就是:個人:以個人名義在銀行開立銀行賬戶的投資者。機構:開立企業對公賬戶的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最多能持有個股多少股?是5%嗎?
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壹般是5%的股
為什麽我國期貨市場機構投資者少,個人投資者占大部分?這與成立初衷相悖。國內的市場狀況,在成立初期,機構並沒有多少有套保意識,專註於傳統行業,而個人投資者則不需要具備這類意識,只在乎能不能投機獲利。
什麽是機構投資者?什麽是戰略投資者?根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幹規定》的定義,投資者是指在證券市場上從事證券認購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機構投資者是與個人投資者相對的壹個概念,即按投資者的性質進行分類,當證券持有人是自然人時,稱該投資者為個人投資者,當證券持有人是機構時,稱該投資者為機構投資者。目前,國內市場的機構投資者主要包括 :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社會保險基金、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以及其他壹般法人機構。機構投資者投資行為較為規範,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可以進行組合投資,分散風險,並實行專業化管理。 戰略投資者是指具有資金、技術、管理、市場、人才優勢,能夠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創新能力,拓展企業產品市場占有率,致力於長期投資合作,謀求獲得長期利益回報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境內外大企業、大集團。戰略投資者應具有較好的資質條件,擁有比較雄厚的資金、核心的技術、先進的管理等,有較好的實業基礎和較強的投融資能力。 根據《關於進壹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證件發行字 [1999]94號)的規定,戰略投資者是指與發行人業務聯絡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人股票的法人。詢價制度出臺後,廢止了《關於進壹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但在中國證監會其他法規中尚沒有戰略投資者的定義。 根據中國銀監會的要求,戰略投資者應達到五個標準,即:投資所占股份比例不低於 5%、股權持有期在三年以上、派駐董事、入股中資同質銀行不超過兩家,以及向中方銀行提供技術和網路支援。 從國外風險投資機構對戰略投資者的定義來看,壹般認為戰略投資者為 :能夠通過幫助公司融資以及提供營銷與銷售支援的業務或個人關系增加投資的價值的公司或個人投資者。 從上述機構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的有關定義來看,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與發行人之間的關系。戰略投資者長期持有發行人股票,並與發行人簽訂有關協議,承諾向其提供壹定的業務支援;而機構投資者則為壹般投資性質,與發行人沒有直接聯絡,也沒有明確的長期持有安排。國內戰略投資者壹般是指法人投資者,沒有個人投資者,而國外對此沒有這樣的限制。
有專門從事於證券投資的個人投資者嗎?肯定沒得啊,這個是要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而且是有設立條件的,從事證券的話應該是得到相關部門批準的壹定組織機構,其從業人員也必須是具有專業的知識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