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禁止通行與禁止進入的區別

禁止通行與禁止進入的區別

禁止通行和禁止駛入的區別如下:

1、不同的含義。禁止通行是用來提醒車輛和行人不要向前移動和通行,以免發生交通事故。禁止駛入用於禁止各類機動車進入,這個標誌設置在禁止機動車輛進入的路段的入口處;

2、不同的標誌。禁止通行是壹個帶空格的紅色圓圈,禁止駛入標誌是壹個帶白條的紅色圓圈;

3、針對對象不同。禁止通行針對所有通行者及車輛,包括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禁止駛入僅針對指定的機動車。

駛入禁止通行道路的處罰:

依法扣除3分,罰款200元。禁止通行”標誌是針對所有通行者及車輛,包括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而“禁止駛入”則僅針對指定的機動車。比如,許多城市白天禁止沒有入城證的貨車駛入。

綜上所述,違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規定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後,被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車輛或駕駛人違反規定通行的,應當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