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進口商來說,沒有進口配額,商品就無法進口;對出口商來說,沒有出口配額商品就無法出口。
壹般配額是國際性的,是兩個國家之間簽定的壹種協議,以每年分配壹定數量或每年按百分比增加或減少的比例,壹種商品按H.S編碼歸類別,分配給另壹國。是防止傾銷的壹種手段。
目前,在我國比較惹眼的是歐盟的配額及輸美的配額。有國家分配數量及招標數量兩種。分配的數量是國家按照公司全年的進出口數量分配給公司的壹種額度;招標是公司投標取得配額的壹種方式。
從1986年烏拉圭回合談判開始有配額產生,規定發展中國家每年7%增長速度出口,這幾年都到了12%了所以配額也越來越激烈了。
配額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意義上說,配額是對有限資源的壹種管理和分配,是對供需不等或者各方不同利益的平衡。例如,當某地旅遊或者移民需求過旺時,采取配額貧瓤梢曰航庹庵盅沽Γ壞蹦持植?飯┎揮η笫保?敵信潿鈧瓶梢緣鶻誆黃膠猓壞鵲取?
狹義的配額是指在國際貿易範疇內的定義,即壹國(地區)為了保護本國產業不因進口產品過量而受損害,或者為了防止本國(地區)產品過度出口而主動或者被動地控制產品進出口數量或者價值。配額的方式多種多樣,有人統計全球實施的配額有2500余種。根據不同的標準,配額有絕對配額與相對配額,關稅配額與非關稅配額,主動配額與被動配額等多種分類。
配額制度保護國內產業是以限制國際貿易為代價的,因此長期遭到貿易自由主義倡導者的堅決反對。從1947年關貿總協定開始,GATT/WTO各締約方/成員為了減少和消除配額制度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在每壹輪談判或者每壹個新的國家(地區)締結或加入時,相關國家(地區)幾乎都被要求大幅減少或取消配額。
根據中國“入世”談判結果,中國有權在“入世”後3-5年時間內繼續維持對部分產品的關稅配額管理制度,這主要包括:部分農產品(小麥、玉米、大米、豆油、菜籽油、棕櫚油、棉花、食糖等);羊毛和毛條;部分紡織品(被動分配);其他化學或機電類產品(成品油、氰化鈉、化肥、天然橡膠、汽車與摩托車及其零部件等)。壹般而言,這些實行配額管理的產品應當在2005或2006年之前取消,在此期間每年配額量每年呈壹定比率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