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箏《西域隨想》全曲定調為G,但該曲並不是古箏傳統的五聲音階,曲中大量的運用了7(si)、4(fa)音,必須改變傳統定弦,全部重新排列。
該曲的定弦及音節排列順序如下:(按由低到高21弦—1弦順序排列)
21弦:超低音5(D)、20弦:超低音b7(F)、19弦:倍低音1(G)、18弦:倍低音3(B)、17弦:倍低音4(C)、16弦:倍低音5(d)、15弦:倍低音還原7(#f)、14弦:低音1(g)、13弦:低音3(b)
12弦:低音4(c)、11弦:低音6(e1)、10弦:低音b7(f1)、9弦:中音1(g1)、8弦:中音3(b1)、7弦:中音4(c1)、6弦:中音5(d2)5弦:中音還原7(#f2)4弦:高音1(g2)3弦:高音2(a2)2弦:高音3(b2)1弦:高音4(c3)
註:()內為對應的音名
擴展資料:
古箏中的定弦
(壹)為單壹調式、調性音樂形式伴奏時的定弦
在古箏參加那些只有單壹調式、調性,較少有和聲、和音的戲曲、曲藝伴奏及地方風格性民間音樂的合奏時,我們既可以選擇平均律定弦,也可以選擇純律或五度相生律定弦。
但是,由於樂隊中各種樂器在定弦時采用的律制各不相同,如果不考慮所伴奏或合奏的音樂的調式主管,隨意選定任何壹音作為古箏調弦的首音,則很有可能使最後調出的調式主音與其他樂器出現很大的差異。
例如:所伴奏的音樂為羽調式,如果我們仍然以“1”為調琴的首音,在采用純律定弦的情況下,所調出的“6”就可能低於給我們標準音的樂器(如笙、揚琴等)的“6”音14音分(采用五度相生律定弦則高6音分)。
因此,不論我們采用何種律制定弦,都必須要註意所伴奏音樂的調式主音。在調琴時,壹定要選擇調式主音作為調弦的首音,以避免古箏在與其他樂器***同演奏調式主音時出現不協和現象。
(二)為轉調較多的音樂形式伴奏時的定弦
在為那些轉調比較多的音樂形式伴奏時,為了方便轉調,必須彩平均律定弦。並且為了避免與其他樂 器演奏的調式主音出現差異,仍應以主要調性的調式主音為調琴的首音進行調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