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政府在1983年10月15日公布新政策,以穩定港元匯價,將港元按7.80港元兌1美元的固定匯率與美元掛鉤,壹直維持至今。
固定匯率,是指由政府規定該國貨幣同其他國家貨幣的比價,兩國貨幣匯率波動被限制在壹定幅度以內。
在金本位制度下,兩國貨幣兌換是以各自貨幣含金量作為基礎,鑄幣的平價則是它們匯率的標準,此時匯率的波動受到黃金輸送點(Goldpoints)的約束,這是典型的固定匯率制。
是指壹國貨幣與另壹國家貨幣的兌換比率基本固定的匯率,固定匯率並非匯率完全固定不動,而是圍繞壹個相對固定的平價的上下限範圍波動,該範圍最高點叫“上限”,最低點叫“下限”。
當匯價漲或跌到上限或下限時,政府的中央銀行要采取措施,使匯率維持不變。
在19世紀初到20世紀30年代的金本位制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到70年代初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都實行固定匯率制。
優點
(1)有利於經濟穩定發展。
(2)有利於國際貿易、國際信貸和國際投資的經濟主體進行成本利潤的核算,避免了匯率波動風險。
缺點
(1)匯率基本不能發揮調節國際收支的經濟杠桿作用
(2)為維護固定匯率制將破壞內部經濟平衡。比如壹國國際收支逆差時,本幣匯率將下跌,成為軟幣,為不使本幣貶值,就需要采取緊縮性貨幣政策或財政政策,但這種會使國內經濟增長受到抑制、失業增加。
(3)引起國際匯率制度的動蕩和混亂。東南亞貨幣金融危機就是壹例。
固定匯率(fixed exchange rate)是浮動匯率的對稱,是在金本位制度下和布雷頓森林體系下通行的匯率制度,這種制度規定本國貨幣與其他國家貨幣之間維持壹個固定比率,匯率波動只能限制在壹定範圍內,由官方幹預來保證匯率的穩定。
按照“布雷頓森林協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必須確認美國政府在1934年規定的35美元折合1盎司黃金的官價。
美國政府承擔各國按此價格用美元向美國兌換黃金的義務。
當黃金官價受到國際金融市場上的炒家沖擊時,各國政府要協同美國政府進行幹預。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基金組織各會員國的貨幣必須與美元保持固定比價。
美國政府根據上述黃金官價,規定1美元的含金量為0.888671克純金,各會員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按各國貨幣的含金量與美元確定固定比價,或直接規定與美元的固定比價,但不得輕易改變。
匯率波動幅度應維持在固定比價的上下1%以內。如果貨幣含金量的變動超過1%,必須得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