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ident這個詞誕生要比CEO早,範圍也比CEO狹窄。被稱做President的人,無論是總統、總裁還是大學校長、委員會主席,都是有壹定權力和社會地位的人,但CEO卻可以隨便用在哪個行政負責人身上。看過《兄弟連》的人都記得,E連的戰士甚至把連長稱為“CO”,連長的上級也稱呼他為“E連的CO”,CO = Commanding Officer。就是officer in charge,也就是(戰地)指揮員的統稱。而具體軍銜沒有關系。對於壹個清潔工小組來說,組長就是CEO;對於壹個極地探險隊來說,隊長就是CEO,這個詞沒有任何特權榮耀的成分,只代表著某個範圍內的最高執行權和與之相伴的義務。想想中國國內的總裁、總經理們爭先恐後拋棄President的稱謂,視CEO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實在讓人感到好笑,難道他們不知道美英的壹個下級軍官、壹個職工領班都可以叫做CEO嗎?
壹般來說,在公司內部,President是掌握實權的人;在CEO這個稱謂沒有誕生之前,President幾乎是唯壹掌握實權的人。壹個公司的創始人經常同時給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兩種頭銜,但現代企業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壹群人,再優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占有很少的股份,壹個小股東是不應該成為Chairman的,就好象壹個沒有王室血統的人即使再優秀也當不了國王。有時候大股東的力量太強大(比如摩根、杜邦這些大財團是許多公司的大股東),以至於Pres ident都成為了股東利益的代表,公司的行政實權就落到了其他行政人員手裏,比如執行委員會主席,副總裁,財務委員會主席等等,當然也包括CEO。
President淪為大股東代表的例子,最典型的是1920年代早期的通用汽車公司,當時通用汽車創始人杜蘭特因為瘋狂買空股票而被壹腳踢出公司,作為第壹大股東的杜邦財團立即派遣了壹位杜邦家族成員擔任通用汽車的President(註意不是Ch airman,在通用汽車的歷史上Chairman壹直是無足輕重的角色),直到赫赫有名的阿爾弗雷德?斯隆接任總裁為止。
事實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時候與中國的總經理是壹回事情。總經理可以翻譯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譯成General Manager,但後者在西方企業中不是壹個常見的職位。但中國企業經常同時設立總裁和總經理,如果把總裁翻譯成President,總經理就應該翻譯成CEO。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業裏經常合二為壹(尤其是在中小企業當中),即我們所說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妳稱呼他President或CEO都無所謂;妳也可以在禮儀場合稱呼他為President(強調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場合稱呼他為CEO(強調執行權和責任)。
在少數情況下,董事長、總裁和CEO都是同壹個人,我們稱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或“董事長兼總裁”(稱呼“董事長兼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實在是太恐怖了,沒有必要),這種兼職大部分由公司創始人擁有(如比爾?蓋茨),有時候也是因為公司的傳統習慣( 如韋爾奇,按照通用電氣的傳統,他同時擔任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而且不存在獨立的總裁職務)。
看到這裏,大部分讀者恐怕會頭昏腦漲,連我自己都昏了頭,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職權沒有本質的區別,而且經常是同壹個人,那麽為什麽要把這兩種職務分開呢?答案比較復雜:第壹,因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務過於繁重,壹個人的精力無論如何不能處理,必須有兩個地位平等的最高執行官;有的時候,壹家公司同時擁有兩個優秀的領導者,有必要為他們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變成了兩個人。第二,二戰結束之後,歐美大公司的執行權又發生了變化,演化為“重大執行權”和“日常執行 權”兩塊,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針、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較大規模的投資等屬於“重大執行權”範疇,由CEO掌握;壹般政策、壹般人事任命和壹般規模的投資等屬於“日常執行權”範疇,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說CEO是總理,那麽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壹副總理,如果這兩個職位不屬於同壹人,那麽CEO的地位稍微高壹點。
我沒有調查CEO和President最早是什麽時候分開的,但最早的著名例子發生在1960年代的福特汽車公司。當時福特三世邀請號稱“藍血十傑”之首的麥克馬納曼擔任福特汽車的President,麥克馬納曼也成為了福特汽車歷史上第壹位沒有福特 家族血統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並不想完全放棄行政權,因此他改稱自己為CEO,與麥克馬納曼形成了雙頭統治,這是現代企業歷史上CEO職務流行的開始。
從那以後,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裏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1999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壹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媒體報道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並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麽辭職可言。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這三個詞的關系雖然錯綜復雜,但我們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實質。簡單的說,Chairman是股東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範疇,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 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壹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僅僅是壹個禮儀職務,壹個德高望重的仲裁者,壹般來說是某位大股東的代表。President掌握著公司的日常行政權,既可以譯成總裁,又可以譯成總經理;President這個稱謂包含的榮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經常用於禮儀場合。
許多時候,President和CEO是同壹個人,隨便妳怎麽稱呼他;但在許多大公司裏,President和CEO是兩個人,這時“總裁”和“首席執行官”才有嚴格的差異,有時候兩者地位平等,有時候CEO是總裁的上級(實際情況很復雜,必須壹壹分 析)。有時候President和Chairman壹樣,也淪落為壹種無足輕重的禮儀職位,但至今從沒有聽說過CEO變成壹種禮儀職位,除了在中國。在中國,無數的經理人瘋狂地給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為這就是跟世界接軌,就是擁有了最高的榮譽與地位;他們不知道,CEO這個詞在西方沒有任何榮譽與地位的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