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在姚之隊的努力下,姚明成功登陸NBA,並與休斯敦火箭隊簽下了為期4年、總額1780萬美元的合同,是NBA歷史上金額最高的新秀狀元合同。2002年底,姚之隊委托芝加哥商學院新產品戰略管理實驗室,通過精密的市場調查和評估,制定了經營“姚明”品牌的長期營銷策略,並寫成了壹份長達150頁的計劃書。這份被定為最高商業機密的計劃書從此成為姚之隊的妙計錦囊。
2002-2005年,面對姚明和擁有13億人口的中國市場,海內外數以千計的企業發現了巨大的商機,紛紛邀請姚明出任他們品牌的形象代言人。經過姚之隊的嚴格挑選,最後,VISA信用卡、蘋果電腦、百事可樂、銳步、麥當勞、中國聯通等著名品牌被選中,它們為姚明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據統計,姚明在2004年約有1.5億人民幣進賬,在《福布斯》中國名人榜上排名第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