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講荷蘭語。
荷蘭語是荷蘭、蘇裏南的官方語言,也是比利時的官方語言之壹。屬於“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西日耳曼語支”,使用者主要分布於荷蘭、比利時、南非、蘇裏南、加勒比海荷屬安的列斯群島等地。
荷蘭語的口語,從標準語到各地方言有很多變體。標準語用於公眾場合、官方談話、文件和大學講課,口語在家庭中和跟朋友、同鄉交談時使用。以阿姆斯特丹、海牙和鹿特丹為界的地區方言,比其他方言區的方言更接近於標準荷蘭語。荷蘭語的字母與英文相同,但荷蘭語中並不使用Q、X、Y這三個字母,他們只有當語句中含有外語借詞時,才可能出現。
荷蘭介紹
荷蘭位於歐洲西北部,東鄰德國,南接比利時,西、北瀕北海。海岸線長1075公裏,24%的面積低於海平面,1/3的面積僅高出海平面1米。從13世紀即開始圍海造田,增加土地面積約6000平方公裏,國土面積41528平方公裏。
屬海洋性溫帶闊葉林氣候,沿海地區平均氣溫夏季16℃,冬季3℃,內陸地區夏季17℃,冬季2℃,年平均降水量797毫米。荷蘭由本土12個省和海外領地組成,首都為阿姆斯特丹。2022年1月,荷蘭人口1759萬人(荷蘭統計局)。荷蘭是壹個高度發達的國家,歐洲聯盟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創始國之壹,也是申根協定、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組織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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