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事關國家安全、發展全局、人民財產安全,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跨越的重大關口。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和完善金融風險的防範、預警和處置機制,持續強化金融風險防控能力。
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是現代貨幣政策框架、金融基礎設施服務體系、系統性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和國際金融協調合作治理機制的總和。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的目標是建立有助於實現幣值穩定、充分就業、金融穩定、國際收支平衡四大任務的中央銀行體制機制。
制度類型:
1、單壹式中央銀行制度,是指國家建立單純的中央銀行機構,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銀行職能,領導全部金融事業的中央銀行制度。是目前世界各國所采用的最主要、最典型的類型。
2、復合式中央銀行制度,國家不單獨設立專司中央銀行職能的中央銀行機構,而是由壹家集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職能於壹身的國家大銀行兼中央銀行職能的中央銀行制度。多見於央行形成初期和計劃經濟體制下。如前蘇聯、1984年前的我國等。
3、準中央銀行體制,是指國家不設通常意義上的完整的中央銀行,而設立類似中央銀行的金融管理機構,執行部分中央銀行職能,或者由政府授權某個或幾個商業銀行承擔部分中央銀行的職能。如香港地區。
4、跨國中央銀行體制,是指若幹國家聯合組建壹家中央銀行,在成員國範圍內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銀行職能。西非貨幣聯盟、中非貨幣聯盟、東加勒比海貨幣管理局、歐洲中央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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