お帰りなさい 主人様。
日語復雜的書寫系統是其壹大特征,其書寫系統包括了漢字(大多數的漢字又有音讀及訓讀兩種念法)、平假名、片假名三種文字系統,同時也可以以日語羅馬字轉寫為拉丁字母。在音韻方面,除了促音“っ”和撥音“ん”外,開音節語言的特征強烈,且具有音拍(mora)。
在重音方面,屬於音高重音(pitch accent)。在語序方面,句子由主語、賓語、謂語的順序構成,屬於主賓謂結構,且是具代表性的話題優先語言之壹。
在形態學(morphology)上,屬於黏著語。在語匯方面,除了自古傳下來的和語外,還有別國傳入的別字詞,由各國傳入的外來語的比例也逐漸增加。
分布
日語的使用範圍主要是在日本國內。雖然不論是日本國內或國外都沒有做過有關日語人口數的調查,但壹般是按照日本人口計算的。
在日本國內,法令上並沒有正式規定日語為日本的官方語言或國家語言,但《裁判所法》(裁判所即法院)第74條規定:“裁判所,使用日本語”。
此外,在《文字及活字文化振興法》中已將“日語”與“國語”同等看待(第三條第二款:“要振興文字及活字文化,必須充分的體認到‘國語’是日本文化的基石。”、第九條:“國家,應當盡可能...(中略)...支援將‘日語’的出版物翻譯為外國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