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構成違法的只能是行為,即作為或不作為。人的思想、意識,如果沒有體現在行為中,不能是違法。構成違法的只能是行為。
第二,違法是有過錯的不合法行為。所謂不合法行為,是指從行為的外部特征看,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僅僅違背道德規範或社會團體規範,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不是違法。所謂有過錯,是指從行為的內在方面看,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這兩者都說明違法行為的違法性。
第三,違法行為是社會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現。馬克思主義認為,不應僅僅把違法看作是對法律的違反。不應認為僅僅由於法律規定某種行為是違法,才存在違法。違法行為的違法性是其社會危害性的法律表現。
社會危害性是違法的最本質的特征。所謂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首先是指該行為對占統治地位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危害。有社會危害性的違法行為除了包括侵犯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秩序的行為外,還包括侵害人類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同秩序的行為。所以,在不同歷史類型的法中,對違法行為的規定也有某些***同之處,不能簡單地把壹切違法行為都僅僅看成是對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秩序的破壞。實際上,不少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指向人類生活的***同秩序的,無論在哪壹個社會都是反社會的,甚至是反人類的任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