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語(Predicate)是對主語動作狀態或特征的陳述或說明,指出"做什麽(what to do)" , "是什麽(what is this)"。
主語是謂語的陳述對象,如“我寫字”中的“我”就是主語,它做出“寫”這個動作,“寫”則是謂語,用來陳述主語的動作,而“字”是接受謂語“寫”這個動作的對象,它因此被稱為賓語,有的語法書也稱它為“客體”或“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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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的主語和印歐語有很大不同。因為漢語缺乏形式標記,所以不同詞性的詞與句子成分之間的對應關系錯綜復雜。這類問題歷來有爭議,可以理解為詞的兼類,也可以理解為詞和句子成分對應關系問題。
按照語言學家朱德熙的說法,主語位置上的動詞、形容詞被解釋為名詞化的實際上很牽強,是照搬印歐語法的結果,動詞、形容詞實際上也可以做主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