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理論性質:
通常把研究文學的諸學科稱為文藝科學或文藝學。它包括三個分支,即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文學史。文藝學包括廣義的文藝學和狹義的文藝學,上面所說的是廣義的文藝學,狹義的文藝學主要就是指文學理論。文學理論是文藝學的三大分支學科(文學史,文學批評,文學理論)之壹。
以文學活動為研究對象,系統闡述文學活動的審美特征和文學發展的歷史規律;反過來,對文學活動具有認識和實踐的雙重意義,為文學批評和文學史研究提供系統的價值體系和方法體系。與其它分支學科有著密切聯系。
以文學基本原理,概念範疇以及相關的科學方法為研究對象。文學活動的四要素(世界,作家,作品,讀者)規定了文學理論四個方面的任務:觀念論,創作論,文本論,接受論。
西方文學:
最早已知的西方文學作品,是公元前2700年壹篇由蘇美人創作的《吉爾伽美什史詩》,當中描述的是英雄主義、友誼、損失及追逐永生。在西方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特色的文學。早期作品經常帶著宗教或教誨的目的。
說教的規範的文學就此誕生。浪漫主義的異常特質文章在中世紀綻放。同時,理性時代造就了民族主義史詩與哲學短文。
因浪漫主義文學強調通俗及情感的投入,慢慢被尋求真實的現實主義與自然主義所取代。到了20世紀,象征主義擡頭,追求探索角色的描述和發展。值得壹提的是,基督教文學獨樹壹幟,成為世界上最亮麗的風景線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