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元前3世紀末期。
公元前221年,歲次庚辰(龍年),秦始皇二十六年。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壹後,令50萬大軍準備征服南方百越各部。秦軍分5路南下,在越城嶺遭到南方越人的頑強抵抗。
公元前221年,漢尼拔成為迦太基的西班牙軍指揮官,為奪回失地,開始了第二次布匿戰爭。
公元前221年,托勒密三世逝世,托勒密四世即位。
為爭奪處於托勒密和塞琉西帝國之間的南敘利亞而爆發了第四次敘利亞戰爭,戰爭的結果使得這塊不屈不撓頑強抵抗的土地,仍然保留在托勒密帝國的手中。
擴展資料: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滅六國後,以王號不足以顯其業,乃稱皇帝。並繼續執行孝公變法以來商鞅的法家政策,加強君主專制,削弱舊貴族勢力,提拔由軍功而上升起來的貴族。
秦帝國的土地所有制基本上仍維持西周的“王有”土地制,而變“王有”為“國有”。秦始皇於前216年命令全國農民自報占有田地的實際數額,以便征收賦稅。又實行即使是平民,只要有軍功也可授予土地及爵位。
雖然秦國在商鞅變法時施行了“授田制”,農民的土地名義上是國家所有、私人耕種,但此舉讓全國百姓實際占有了原來“王有”的土地,不久之後便演變成了農民和官員們都可以自由地買賣田地,所以秦國的商鞅變法最終便利了私有土地的發展。
秦始皇廢除分封制以後,建立了壹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縣制和官僚制。初分全國為36郡,以後隨著土地的擴大增至46郡,定鹹陽(陜西鹹陽市秦都區)為首都。
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禦史大夫和太尉,亦稱“三公”。地方郡的長官為守,縣的長官為令。郡縣制初步打破了血緣關系的宗法制,封建制、官僚制則代替了貴族的世襲制。
百度百科—公元前2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