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電子護照的號碼格式為E加8位數字編號;公務護照的號碼格式為SE加7位數字編碼;外交護照的號碼格式為DE加7位數字編碼;公務普通護照的號碼格式為PE加7位數字編碼。護照號碼通常位於護照的個人信息頁右上角,或者在護照簽證頁的每頁下方鏤空位置。護照本編號與護照號碼不同,護照本編號位於護照首頁最右側中間部分,為壹排豎版阿拉伯數字。
護照個人信息頁的內容:
1、證件類型標識:標明護照為普通、公務、外交等類型;
2、國家代碼:表示發行護照國家的國際標準化組織代碼;
3、護照號碼:獨壹無二的證件編號,用於個人身份的確認;
4、姓名:持照人的姓和名,可能包含拼音或拉丁字母表述;
5、國籍:持照人的國籍信息;
6、出生日期:按照國際標準格式記錄的持照人出生日期;
7、性別:持照人的性別,通常以M(男性)、F(女性)或X(不詳)表示;
8、出生地點:持照人出生的城市及國家;
9、簽發日期:護照的發行日期;
10、有效期限:護照的截止有效日期;
11、簽發機關:發行護照的官方機構名稱;
12、持照人照片:用於身份核實的持照人正面照片;
13、個人簽名:持照人的親筆簽名。
綜上所述,護照證件號碼通常位於護照個人信息頁右上角,其格式根據不同類型的護照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護照法》
第七條
普通護照的登記項目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和簽發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