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中的包拯形象
包拯,字希仁,北宋廬州合肥人,北宋人,官至樞密副使、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封東海郡開國侯、食邑壹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賜紫色金魚袋。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包拯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敬稱包公,被後世稱譽為“包青天”,將他奉為神明崇拜。中國民間信仰傳其為文曲星轉世,死後成為地獄第五殿閻羅王之壹,亦稱森羅殿主及閻羅天子、包府千歲、文曲星君、馬國公。
包拯曾任天章閣待制,人稱“包待制”;後進為龍圖閣直學士,故後人亦稱“包龍圖”。此外,其形象傳說為黑面,故此亦被稱為“包黑子”、“包黑炭”。
真宗鹹平二年(999年),包拯生於廬州合肥。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中丁卯科進士,授大理評事(從八品下),知建昌縣;以父母年老,沒有赴任。又監和州稅收,其父母仍然拒絕前往,於是壹直在家鄉侍奉父母終老直至守孝期滿。調知天長縣。任滿後,調任端州(廣東肇慶)知州。回京任監察禦史裏行,又改監察禦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宋仁宗慶歷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稱其“真清朝之穢汙,白晝之魑魅。”,又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詐騙案,震動朝野。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三月,包拯任權知開封府,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壹年有余。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包拯簡介,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包拯公正廉明、明察秋毫、鐵面無私、斷案如神,因此受人敬仰。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進入“二府”成為北宋最高決策機關成員(樞密副使)後,衣著飲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時”,是古代中國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間諺語有雲:“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包拯為人嚴正,殊少笑容,時人以“黃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與包拯同朝為官的歐陽修、司馬光,乃至後世如朱熹、劉敞等,對包拯皆有正面評價。
包公於宋仁宗趙禎嘉祐七年(1062年)農歷五月二十四日(7月3日),病歿於開封。宋仁宗趙禎加封包公為東海郡開國侯,贈官禮部尚書,謚孝肅,還根據包公“少有孝行,聞於鄉裏;晚有直節包拯簡介,著於朝廷。”這句話追謚包公為孝肅,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議底稿交付至門生張田輯錄成《孝肅包公奏議》(即《包拯集》)傳世,次年歸葬合肥,墓誌銘由同為樞密副使的騎都尉、濮陽縣開國子吳奎撰寫、朝奉郎、上騎都尉楊南仲書寫以及甥將仕郎、守溫州裏安縣令文勛篆蓋(現存安徽省博物館)。
四大小說之壹的《水滸傳》曾指出包公是文曲星的轉世,他與狄青壹文壹武開創了北宋的全盛時期。
古代小說《七俠五義》以包公為主人公。相傳為文曲星轉世,因其大公無私,擁有壹副鐵面如墨的臉孔以鎮懾佞臣,額上掛有壹彎蒼白明月,故有“包黑子”稱號。但是在歷史中,他的皮膚並不黑,只是為了塑造鐵面無私的形象,而劇中才把它的臉變黑,到了現在許多人反而認為他原本就是黑臉。
包拯石像
民間傳說包公任開封府尹期間,得到“四大名捕”(王朝、馬漢、張龍、趙虎)與有足智多謀的公孫策和“禦貓”之稱的禦前四品帶刀護衛之南俠展昭為左右文武助手,辦案既明查又暗訪,執法既嚴謹又不失人情,使正義得以伸張。傳頌的案件包括《鍘美案 ( 鍘駙馬 )》、《貍貓換太子( 打龍袍 )》、《鍘龐昱》、《烏盆案》、《鍘包勉》、《鍘判官》等。故事中百姓向包公申冤的方法有:攔路喊冤(趁包公坐轎出巡時攔路向包公申冤)、擊鼓鳴冤(傳說開封府公堂門前有壹鼓,任何人擊鼓後,包公便會升堂聆聽喊冤者的冤情)。開封府大堂常擺著三只鍘刀:龍頭鍘(火龍鍘)專鍘違反國法之皇親國戚,虎頭鍘專鍘文武貪濁汙惡百官,而狗頭鍘(犬頭鍘)專鍘窮兇極惡之平民百姓。
傳說包拯審案不分晝夜:日審陽間,夜審陰間。華南地區有傳說謂包拯死後被封為十殿閻羅王中的五殿森羅王。在臺灣,對包公的稱呼有“閻羅天子”與“包府千歲”。
包拯在當朝以清正剛直著稱,直到後世仍然被後人所尊敬。
正史中的包拯雖然清直,但是以敦厚著稱。後世傳說,包拯審案時,好用酷刑,這可能是與他的九世孫包恢的事跡混淆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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