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學者克林·蓋克爾西認為,判斷某壹企業是否是家族企業,不是看企業是否以家庭來命名,或者是否有好幾位親屬在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裏,而是看是否有家庭擁有所有權,壹般是誰擁有股票以及擁有多少。這壹定義強調企業所有權的歸屬。學者孫治本將是否擁有企業的經營權看作家族企業的本質特征。他認為,家族企業以經營權為核心,當壹個家族或數個具有緊密聯系的家族直接或間接掌握壹個企業的經營權時,這個企業就是家族企業。
家族企業作為世界上最具普遍意義的企業組織形態,在世界經濟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在世界各國,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家族企業都在頑強的生長和發展著。美國學者克林·蓋爾西克認為“即使最保守的估計也認為家庭所有或經營的企業在全世界企業中占65%到80%之間。全世界500強企業中有40%由家庭所有或經營”。
據統計,家族企業創造的價值目前占據美國GDP的50%,並為美國提供了50%的就業機會。而據美國家族公司研究所的調查,家族控制企業對美國新增崗位的貢獻率達78%。同時在這些家族企業中,不再是控股嚴密的私人公司和夫妻店,也存在很大比例的上市公司。據《幸福》雜誌統計,在全球500家大型企業中,有175家家族企業。而在美國公開上市的最大型企業中,有42%的企業仍為家族所控制,近幾年來雖然美國上市公司股份呈分散化趨勢,但總體上來說,家族仍然控制著企業較大的股份。
據香港學者郎鹹平教授對世界各國公司治理的研究,目前在歐洲各國中,前15大家族控制上市公司的比例均在20%以上。比利時和法國甚至達到36.63%和33.80%,家庭企業在所在國的作用非常明顯。
在東南亞各國和地區中,最大的15個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占總市值以及國內生產總值絕大部分。據2002年《新財富》第8期的資料,除了中國大陸、日本外,中國香港、印度尼西亞、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中國臺灣、泰國等前15大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占據總市值和GDP的比例分別為34.4%、61.7%、38.4%、28.3%、55.1%、29.9%、 20.1%、53.3%和84.2%、21.5%、12.9%、76.2%、46.7%、48.3%、17.0%、39.3%,可以看出在這些國家經濟中家族控制非常明顯。
在我國,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才掀起了家庭經營的第壹次浪潮。隨著對私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地位的認同,占據私營經濟絕大比例的家族企業得到了長足發展。根據中國統計年鑒的資料,1989年我國的私營企業***有9.05萬戶,到2001年私營企業增長到 202.85萬戶,增加了21.4倍,註冊資金從84億元增加到18212.2億元,增加了215.8倍(未扣除價格因素)。在私營企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方面,私營經濟對GDP的貢獻率由1989年的0.57%上升到2001年的12.7%,20世紀90年代以來平均每年提高近1個多百分點。在就業貢獻上,私營經濟所占的比例越來越高。1989年,全社會每100個新增就業者中有0.07人流向私營企業,到2001年時,已增至有33人流向私營企業。
可以看出,無論是歐美的發達國家還是東亞地區的發展中國家,家族企業都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特別是在我們這個經濟發展還不平衡,就業壓力很大的國家,發展以家族企業為主導的私營經濟,對於解決就業壓力,提高國民福利水平,都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從這個角度出發,對家族企業進行研究是壹個非常有意義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