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15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意見(淮教[201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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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臺縣、各區教育局,各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5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辦[2015]1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意見。
壹、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教育質量和促進教育公平為宗旨,以鞏固高中階段教育發展成果為目標,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貫徹落實國家、安徽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穩步推進中招制度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多樣化發展。
二、工作原則
(壹)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範招生秩序。
(二)堅持“全市壹盤棋”的原則,由市教育局統壹組織領導。
(三)堅持“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原則,促進普職教育協調發展。
三、招生計劃
積極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適當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推進高中階段教育可持續發展。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向社會公布。全市普通高中計劃招生11860人,中等職業學校計劃招生10100人,確保全市初中畢業升入高中階段的比例達96%以上,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見《2015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
從2015年秋季開始,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擇校生。
四、初中畢業學業考試
(壹)報名。中考報名工作由市招辦組織實施,各縣(區)招辦和初中學校具體負責。中考報名仍實行考生報名數據庫和畢業生學籍數據庫對接,具體按淮南市招辦關於2015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的要求執行。考生報名資格、屆別、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及政策加分要在學校公示,考生信息的準確性由初中學校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原鳳臺縣經濟開發區和李沖回族鄉移交八公山區管理的李沖回民中學、大山中學、私立大誌中學考生的報名,仍由學校到鳳臺縣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二)誌願填報。誌願填報的時間為中考結束後、成績公布前。“誌願卡”應由考生本人親筆填塗,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強迫或代*生填寫誌願,不得更改考生誌願,考生誌願卡經本人簽字確認後存檔以備查。各縣區招辦和初中學校有義務向考生如實宣傳誌願填報政策。
普通高中誌願分五個批次:提前批次誌願填報淮南壹中、淮南二中國際班誌願,第壹批次誌願填報省示範高中淮南壹中、淮南二中、鳳臺壹中,第二批次誌願填報省示範高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誌願填報市示範高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壹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鳳臺二中,第四批次誌願填報壹般普通高中和普職融通班。同壹批次誌願學校不得兼報。招生錄取按學生誌願依次錄取,即如果考生所填上壹批次誌願未被錄取,則按下壹批次誌願錄取。
淮南壹中、淮南二中國際班和普通高中特長生(含淮南壹中、淮南二中創新教育班)招生屬於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參加淮南壹中、淮南二中國際班招生的考生,必須在誌願卡上填報其中壹個學校的國際班誌願。參加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的考生,誌願卡上填寫的誌願學校必須與提前批次被預錄取學校相壹致,若不壹致,以參加特長生招生學校誌願為準。復讀生不得報考省、市示範高中。考生在填報普通高中誌願的同時可填報職業學校誌願。
(三)考試。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既是學生的畢業成績,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
1.考試科目和分值。
(1)由省統壹命題考試的科目為:思想品德、語文、數學、英語、歷史、物理、化學。具體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正版《學生字典》;各學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2)由市統壹組織的考試科目、項目為: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體育以及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
從今年開始,八年級學生(2016屆初中畢業生)的地理和生物學科考試成績計入本人中考成績總分,分值分別為15分。九年級信息技術考試分值為10分。地理、生物和信息技術考試實行上機操作考試,由市教研室負責實施。具體辦法見《關於印發淮南市2015年初中信息技術、地理、生物學科畢業學業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2015]4號)。
體育考試分值為50分,每個學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立定跳遠、擲實心球、1分鐘跳繩、1分鐘仰臥起坐、籃球運球5項,考生任選2項,選考項目壹經選定不得更改,由市教育局德育科負責實施。
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分值為15分,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壹個學科參加考試,由市儀器站負責實施。
體育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考點設置如下:田家庵區、大通區設在淮南壹中、淮南二中、淮南四中,謝家集區、八公山區設在淮南五中,潘集區設在淮南二十壹中,毛集實驗區設在淮南二十八中,鳳臺縣由鳳臺縣招辦自行安排。
(3)學校考查科目為音樂、美術(或藝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等。考查科目的考試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由各初中學校自行實施。
2.考試時間。
(1)2015年全省統壹命題科目考試時間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 上午8:30—10:30 英語
(2)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體育以及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相關通知為準。
(3)音樂、美術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考查時間為5月底之前,由初中學校自行安排。
3.考試命題。2015年安徽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繼續實行統壹命題、統壹試卷、統壹時間組織考試。中考命題繼續兼顧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選拔性要求,依據各學科課程標準,在全面檢查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重視對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查,反映課程標準中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維目標的基本要求。各學科命題的具體原則和要求見《2015年安徽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綱要》。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體育以及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由市教研室負責命題,命題要體現以上原則。
4.閱卷。中考閱卷工作由市招辦組織,市教研室具體實施,今年繼續實行網上閱卷。市教研室要在考試結束後壹個月內向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省教科院提交試卷分析、中考成績光盤等相關材料。
5.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成績呈現采用學業考試成績以分數附等級的方式,並運用於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實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畢業生的發展狀況進行全面評價,具體辦法見《淮南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教基[2007]17號)。生物、地理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習態度與能力”維度的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中“審美與表現”維度的實證材料。體育、理化生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考試成績計入總分,同時分別作為綜合素質評價中“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維度的實證材料。各初中學校要按照中考報名順序登記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公示無誤後及時上報市招辦。
(四)政策照顧。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5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辦〔2015〕13號)相關規定執行。符合多項照顧政策的,只享受壹項。各初中學校負責材料初審,公示後上報縣區招辦,縣區招辦審核後統壹將學生名單及公示材料上報市招辦,經市招辦復核後方可予以認定。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於或大於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後可免試英語聽力。聽力免試後英語成績折算方法為:考生英語考試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英語總分值與筆試項目分值的比值,2015年免試聽力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聽力免試具體申請程序為:學生本人提交免試書面申請,學生家長、班主任、英語任課教師、學校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加蓋學校公章,附有關證明材料,壹並報經縣區招辦審核後統壹上報市招辦復核後方可予以認定。
五、招生錄取
(壹)錄取原則。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誌願、擇優錄取的原則,由市招辦統壹組織實施,任何學校不得擅自錄取。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由市招辦統壹印發。市招辦加強對錄取過程的監控和管理,實行“陽光錄取”,並邀請高中階段學校現場觀摩網上錄取流程,保證錄取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二)錄取依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是初中畢業學業考試、體育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信息技術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其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門檻,五個維度均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示範高中錄取,五個維度均為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示範高中、壹般普通高中錄取。
(三)錄取順序。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同時錄取。市招辦先根據全市的招生計劃劃定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分數線,首先錄取提前批次(淮南壹中、淮南二中國際班和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然後按考生誌願分四個批次依次錄取:
第壹批次錄取淮南壹中、淮南二中和鳳臺壹中;第二批次錄取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錄取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壹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鳳臺二中;第四批次錄取壹般普通高中和普職融通班。
各高中學校的錄取分數線和錄取名單分別在淮南教育網、錄取學校校園網及公示欄、各初中學校公布,考生必須在名單公布後5日內到被錄取學校報到,市教育局根據各校錄取名單審批學生學籍,做到錄取與入籍同步。考生務必密切關註錄取結果,及時到校辦理報到註冊手續。
五個批次錄取結束後,由市招辦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的補錄計劃,未被錄取的考生到所在學校縣區招辦填報調劑誌願,參加二次調劑錄取。調劑補錄由市招辦統壹組織實施。已完成招生計劃學校和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錄取。低於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不得申報普通高中學籍。
(四)錄取辦法。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考生誌願、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最後壹個錄取指標對應的考生成績相同時,則按照綜合素質評價五個維度高等級數量的多少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按照全省統壹命題科目的考試順序的成績,逐壹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五)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包括國際班和經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同意的特長生招生(含淮南壹中、淮南二中創新教育班),具體辦法見《關於201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六)指標分配。繼續實行將省示範高中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省示範高中(若招收特長生,需在特長生招生的基礎上)將招生計劃的80%作為分配指標(簡稱80%指標),依據本屆畢業生七年級進校時的學籍人數分配到指定區域內的初中學校。在學籍所在初中學校實際就讀滿三年的考生,方可享受該校省示範高中分配指標的資格。在社會報名點報名的應屆畢業考生,以報名點為單位享受省示範高中指標分配政策。淮南市首批省示範高中(淮南壹中、淮南二中)面向全市分配,鳳臺壹中面向鳳臺縣、毛集實驗區分配,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面向田家庵區、大通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潘集區分配。
省示範高中淮南壹中、淮南二中分配指標中的80%作為基礎指標分配到指定區域內的各初中學校,20%作為獎勵指標分配到指定區域內的各省市特色(示範)初中、上年度中考合格率高於全市平均水平的初中和本年度市德育示範學校(若重復,只享受其中壹項);鳳臺壹中的獎勵指標按鳳臺縣教育局上報的方案進行分配。指標分配詳見《關於分配2015年省示範高中招生指標的通知》。
享受指標分配的考生,成績不得低於各省示範高中的指標分配控制線。控制線在正式錄取之前劃定,具體是以各省示範高中招生計劃數為基數,從誌願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後壹名考生分數下降30分作為各省示範高中指標分配控制線。
原鳳臺縣經濟開發區和李沖回族鄉的李沖回民中學、大山中學、私立大誌中學,仍享受鳳臺縣轄區初中學校省示範高中(主要涉及淮南壹中、淮南二中、鳳臺壹中)招生分配指標政策,按照《關於分配2015年省示範高中招生指標的通知》執行。
各初中要對省示範高中分配指標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七)民族初中優惠照顧。民族初中所在轄區內的省示範高中,在招生計劃數內,從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而未達到省示範高中錄取分數線的少數民族考生誌願中,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4名學生。
原鳳臺縣李沖回族鄉的李沖回民中學的少數民族考生升學照顧政策不變,鳳臺壹中仍然在其招生計劃內,從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而未達到省示範高中錄取分數線的李沖回民中學少數民族應屆考生誌願中,由高到低擇優錄取4名學生。
(八)公辦普通高中壹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違反此規定的省級示範高中,省教育廳將撤銷其省級示範高中的稱號,兩年內不得恢復,其它普通高中,市教育局將根據情節對其給予處罰;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還將通過中小學網絡學籍管理系統強化對高中學校招生的監控和管理,對違反規定招生而帶來的學籍不能註冊等問題,責任由違規責任主體承擔。
(九)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市教育局統壹管理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工作,其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和批準。只有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前提下方可跨市招生,而且要經市教育局和生源所在市教育局備案同意,不得自行錄取未參加中考的無籍考生。
(十)淮南體育學校招生。淮南體育學校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對象是義務教育階段初中體育特長生、普通高中和中職體育特長生。
六、職業學校招生
市教育局對全市各類中學下達中職招生指導性計劃及分流指標,把指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各初級中學辦學水平和創建特色學校的重要內容。
(壹)各縣區和學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動員優秀的初中畢業生報考五年制高職。五年制高職的錄取由省教育廳統壹確定最低控制線,凡低於控制線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不予辦理五年高職新生錄取審批手續。
(二)我市普通中專教育(不包括初中起點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市發改委聯合下達,並逐步取消高職院校三年制中專招生計劃。普通中專學校可免試入學(省內師範、衛生、藝體類和省外中專學校除外);中專學校招生可根據學校辦學條件、社會需求及生源情況,自主調整三年制中專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或按專業大類招生。
(三)職業中專招生實行“五個放開”,即放開招生計劃,放開年齡、屆別,放開入學考試限制,放開招生時間限制,放開地區限制。
(四)普通高中和中職融通錄取。今年在淮南市職業教育中心、鳳臺縣職業教育中心、潘集區職業教育中心試行職普融通班招生。具體情況詳見淮南市教育局《關於開展職普融通班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
(五)職業學校可根據辦學實際,開設對口升學班,為應用型本科院校輸送高質量生源;鼓勵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合作辦學,尤其是中等職業學校與薄弱學校之間的合作。
(六)中等職業學校可以免試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錄取後,職業學校根據所學專業,進行正規的專業教育,時間為兩至三個學期,經考核合格,發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由職業學校負責推薦就業。
(七)職業學校要針對應屆初中畢業生減少的實際,在認真做好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同時,要千方百計拓寬招生渠道,繼續把歷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入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納入招生計劃,引導他們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七、加強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領導與管理
(壹)加強組織領導。市教育局成立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壹領導全市的中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中招工作,責任科室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各縣區和中等學校要認真貫徹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進壹步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統籌協調,對中招的報名、誌願填報、考試、閱卷、錄取、報到等重要環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強化管理,審慎操作。各級招生部門和考點要規範考試組織程序,狠抓考風考紀,堅決杜絕舞弊行為,確保2015年我市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級招生部門、招生學校、初中學校和考點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宣傳,利用各種方式向社會公布宣傳2015年我市中考中招政策。市招辦將把報名、考試、誌願填報、錄取、報到等幾個重要時間節點以及中考中招政策,特別是今年新的政策變化等信息,通過《致家長壹封信》的形式,發放給每壹位考生。考生及家長簽名後的《回執聯》交由初中學校存檔備查,各初中學校要把招生政策告知每壹個考生及家長。
(三)進壹步規範招生秩序。要進壹步規範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堅決杜絕違規招生,切實維護教育的形象。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願填寫誌願,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的手段爭搶生源,不得作誇大宣傳,不得向學生作違反規定的,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得進行有償招生。任何學校不得擅自降低錄取分數線和超計劃招生,普通高中學校擅自降低錄取分數線和超計劃招生的,壹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嚴禁普通高中學生在同城範圍內(含縣域內)借讀。各初中學校要及時跟蹤本校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升學情況,於9月底之前將升入高中階段的學生信息,匯總上報縣(區)教育局,各縣區匯總後統壹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進壹步規範教育教學行為。各初中學校要保持畢業年級正常的教學秩序,嚴禁提前結束畢業年級課程、刪減非考試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或讓其提前離校,嚴禁亂編濫印復習資料,額外加重學生學業負擔。各初中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赴外市參加報名考試,嚴禁外市高中學校進校宣傳或散發宣傳資料等行為。嚴禁舉辦升學培訓班和組織招生考試等亂收費行為,嚴禁教師通過有償補習和組織集體補課等亂收費行為。嚴禁片面、扭曲等不當宣傳,嚴禁通過懸掛橫幅、張貼喜報等形式,片面擴大本校中考成績。
(五)加強監督檢查。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第壹責任人。在招生期間、開學前後,市教育局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明察暗訪,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對誇大宣傳、虛假宣傳、強迫或誤導考生填寫誌願、篡改考生誌願、擅自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有償招生、違規收費等違規招生行為,壹經查實,將視其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影響,采取約談違規學校負責人、對違規行為進行通報、責成學校加強管理、限期整改、削減或取消學校下壹年度招生計劃和分配指標、對違規招生學校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取消違規招生學校和學校領導班子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罰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相關負責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監督電話:666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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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