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制是指***和政體的壹種特殊形式。
委員會政體下的委員會是以集體領導的形式來行使其最高行政權,各委員不但職權相同,並且進行集體議事,決議是以投票結果來作出的,而且實行集體負責。
以實行合議制的委員會為國家最高執行機關的政體形式。在委員會制下,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是議行合壹的關系。這種制度源於古希臘的十將軍會和古羅馬的“三頭政治”。
委員會是受議會委托的執行機關,對議會通過的壹切法律必須執行,不得退回復議,更無權解散議會。委員會的決議和建議如遭議會否決,委員會無須辭職,議會也無權通過不信任投票推翻委員會(見瑞士政治制度)。
委員會制的優點是能集思廣益﹐對問題能有較周全的考慮。同時,各方面的利益和需求可在委員會內反映出來。更加重要的是,權力在委員會內受到制約而至平衡,能夠防止個人專政等現象出現。
委員會制的優點
1、實行集體領導,可以集思廣益,減少失誤,避免權力過於集中。
2、委員會是獨立決策機構,決策後的實行有其他機構完成,實現決策和執行的分離。
3、委員會的成員壹般由各方面的代表組成,因此,委員會作出的決策必然會廣泛的反應各個利益集團的利益。
4、決策也需要專業化,委員會的成員大多是這個領域的專業人員,更容易做到決策的專業化。
5、委員會可協調各部門的活動,部門劃分最易形成所謂的“隧道視野”,各部門管理者可通過委員會開闊視野,了解其他部門的情況,是之把本部門的活動與其它部門的活動結合起來。
6、下級參與管理,使下級管理者和組織成員有可能參與決策制定過程,這樣可以作為壹種激勵因素,從而調動下級人員的積極性。
7、加強溝通。
8、有利於管理者的成長。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委員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