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磚合作指的是金磚國家之間的合作。
2001年,美國高盛公司首席經濟師首次提出“金磚四國”這壹概念,囊括了全球最大的四個新興市場國家。傳統“金磚四國”(BRIC)是指巴西、俄羅斯、印度和中國,其英文首字母合起來是“BRIC”,與英語單詞的磚(Brick)類似,因此被稱為“金磚四國”。南非加入後,其英文單詞將變為“BRICS”,並改稱為“金磚國家”。
金磚國家合作機制成立10年來,合作基礎日益鞏固,合作領域持續拓展,已形成以領導人會晤為引領,以安全事務高級代表會議、外長會晤等部長級會議為支撐,在經貿、財金、工商、農業、教育、衛生、科技、文化、智庫、友城等數十個領域開展務實合作的多層次架構。
“金磚+”合作模式的創新與發展:
2017年9月,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九次會晤和新興市場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對話會在廈門召開,金磚合作邁入新的歷史階段。此外,廈門會晤的成功舉行,也推動了金磚合作從傳統的經濟、政治“雙軌並進”向經濟、政治、人文“三輪驅動”轉變。
中方提出了“金磚+”的合作理念,舉行了新興市場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對話會,邀請了埃及、幾內亞、墨西哥、塔吉克斯坦和泰國的國家領導人與會,增加了對話會的全球代表性,目的是建設更廣泛的發展夥伴關系。“金磚+”合作模式進壹步擴大了金磚國家“朋友圈”,增強了金磚合作機制的影響力和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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