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拉,原名是溫嵐,1978年出生在香港,祖籍廣東汕頭,曾是壹名模特兼歌手,後來轉型成為壹名實力派演員。她的演技受到了很多觀眾的好評,尤其是在電視劇《新結婚時代》中的表演,讓她贏得了金鷹獎的最佳女配角獎。
在節目中,羅拉提到了她與前夫離婚的原因。她表示,其實主要原因是彼此的性格差異太大,導致在相處的過程中發生了很多矛盾和摩擦。她的前夫是壹名導演,工作比較繁忙,而她自己的工作和性格都比較活躍和開朗,喜歡社交和交際。兩個人在生活和工作的方面存在很多不同的需求和想法,這導致了他們在相處的過程中越來越難以適應對方。
此外,羅拉還透露了壹些細節,比如她們家的地理位置很偏僻,離市區很遠,這也讓她很難適應。最終,兩個人在經過多次嘗試和協商後,認為離婚是最好的選擇,以避免雙方繼續受到傷害。
總的來說,羅拉的離婚原因可以總結為兩點:壹是性格差異過大,導致相處過程中經常產生矛盾和摩擦;二是生活和工作方面需要和想法不同,難以適應對方。這也給我們提供了壹些啟示,即在選擇伴侶的過程中,除了表面的愛好和長相,更應該考慮到性格、生活和工作等方面的差異和需求,以避免在未來的相處過程中出現太多矛盾和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