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以後,函娟的爸爸就成了酒鬼,她也被迫搬到了奶奶家,奶奶壹家對她壹點都不好,把她當用人使喚,還經常壹起議論她和她母親,但是函娟卻沒有反抗。有壹天上學,函娟漫不經心地走著,突然,迎面來了輛自行車,那個人為了讓函娟,“砰”地壹聲,和地面來了個親密接觸,還把手給擦傷了,函娟就拿自己頭上的藍絲帶給他包紮傷口,那人說會還給她,便走了。那天放學回家,函娟發現奶奶昏迷在自己的床上,她連忙打120,但由於搶救無效,奶奶死了,雖然奶奶以前對函娟並不好,但函娟在那壹刻感到奶奶是親切的,她放聲嚎哭。奶奶死了,函娟沒地方去,爸爸就讓她住進了自己的別墅,但是爸爸破產後,法院把別墅判給了別人,而那人就是爸爸以前的生意夥伴李菲,函娟和李菲認識,她並沒有怪李菲。房子沒了,爸爸也去躲債了。李菲見函娟沒地方去就把她接到了自己家,在李菲家,函娟看見了上次那個為了讓她而摔破手臂的男生,原來他就李然,是李菲的弟弟,她們就叫他“小弟”,雖然函娟比他小。函娟和小弟的感情時好時壞,在我看來,小弟是壹個性格比較古怪的人,所以和他相處不好不奇怪。不久,函娟從叔叔那知道了她爸爸在壹次意外事故中死了。函娟的'學費都是李菲給她出的,要中考了,函娟毅然決定不上高中(雖然她的成績要考高中絕對沒問題),她不想李菲再為她破費,決定去上師範,將來當名教師,李菲雖然勸過函娟去讀高中,但函娟說什麽也不肯,李菲只好答應。中考過後的暑假,沒有作業,時間壹晃就過去了,函娟要走了(去師範),但她走的那天,李菲沒有空送函娟,她就命小弟和維丹利、飛豬、咪咪、端端去送函娟,並給了她三千塊錢,函娟只用這些前買了壹些去師範所用的東西,其他的她沒動,放在了李菲家。函娟不想看到離別的場面,只留下兩封信就提前壹天走了,其他人都不知道,
日子過去了很久,李菲找到了函娟,並帶來了她的男朋友,李菲告訴函娟,她男朋友是函娟母親在新加坡和別人生的兒子,是函娟的哥哥,函娟的哥哥要讓函娟去新加坡讀書,函娟沒反對。幾天後,函娟收到了維丹利寄來的信,說“三劍客”(小弟、飛豬和維丹利)、咪咪、端端都很想她,並希望她去新加坡讀書。還告訴函娟,她在小弟心裏是很重要的,緣是很寶貴的,希望他們彼此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