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胎齡分:①足月兒:指胎齡大於37周小於42足周(260~293天)的新生兒。②早產兒:指胎齡小於37周的嬰兒。③過期產兒:指胎齡大於42周的新生兒。如娩出時體格瘦小,皮膚皺紋,或伴有羊水胎糞汙染者,稱過熟兒。
(2)按出生體重分:①低體重新生兒:指出生後1小時內體重在2500g以下者。②超體重新生兒:指出生體重在4000g以上者。
(3)按出生體重和胎齡的關系分類:①小於胎齡兒:指出生體重小於同胎齡兒應有體重第10個百分位數以下的嬰兒,胎齡足月但體重小於2500g者稱"足月小樣兒"。②適於胎齡兒:指出生體重在同胎齡兒體重第10~90個百分位之間者。③大於胎齡兒:指出生體重在同胎齡兒體重第90個百分位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