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4日巴黎協定正式生效。
1、巴黎協定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壹項協議,旨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
2、該協議於2015年12月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並於2016年11月正式生效。
3、該協議的目標是限制全球氣溫上升在工業化前水平的2攝氏度以內,並努力將升溫幅度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以減緩全球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4、為了實現這壹目標,巴黎協定要求各國制定並實施自願的國家貢獻,即各國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減排目標和行動計劃,並定期報告實施情況。
氣候變暖的危害:
1、海平面上升:隨著全球氣溫的升高,冰川和冰蓋融化,海水膨脹,導致海平面上升。這將威脅到沿海城市和島嶼,加劇海岸侵蝕和洪澇災害。
2、氣候災害加劇:氣溫升高會導致天氣極端化,如幹旱、洪澇、風暴等氣候災害加劇。這些災害將給人類和自然環境帶來巨大的破壞和損失。
3、生物多樣性下降:氣溫升高會導致生態系統的破壞和生物多樣性下降。許多動植物將失去適宜的生存環境,生態平衡被破壞,這將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帶來巨大的威脅。
4、糧食安全受到威脅:氣溫升高將導致幹旱、洪澇等氣候災害加劇,農作物生長受到影響,糧食產量下降,糧食安全受到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