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改派程序:
1)畢業生向原分配單位提出改派申請,講明改派原因。
2)原單位同意改派後,出具將畢業生退回學校或同意將畢業生改派到其它單位工作的公函。
3)帶上原報到證與新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學校招生就業處就業科辦理改派手續。
4)由學校上報省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審批,省畢業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如能批準,更改報到證手續;如果省主管部門不批準,畢業生仍應到原派遣單位報到。
二、註意事項
1、檔案有幾種處理方式,壹種是通過機要局寄過去,這是最普遍的方式,還有就是派專人送、封好自帶。具體怎麽要看他們的,回原籍後沒有單位的,就只能放在原籍的人才中心,建議去辦理之前,到原籍所在人才市場去開壹張調檔函。
2、如果是公有制的(事業單位、參考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國企、政府公務員等等)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必須轉檔案關系,可以辦理改派;如果是企業,不具備檔案管理權,就算是接收檔案也是統壹給妳們辦的`人事代理,托管在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的。
3、對於改派的話,壹年內還可以改派,超過壹年就得辦理調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