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的焦點問題
爭議的焦點問題,壹個案子經過立案、交換證據、法庭辯論、最後陳述,最後根據庭審的情況,將爭議的焦點歸納出來,使得判決能夠做到讓當事人心服口服。以下分享爭議的焦點問題。
爭議的焦點問題1如何歸納庭審爭議焦點
1、明確爭議焦點的概念和歸納爭議焦點的功能。
歸納庭審爭議焦點的第壹步是要明確爭議焦點的概念,了解歸納爭議焦點的功能。所謂的爭議焦點是案件中當事人雙方發生爭執的問題。具體而言是指在訴訟中當事人意見不壹致、影響案件處理結果的事實問題和法律適用問題。
爭議焦點的特征為:
(1)爭議的焦點是當事人意見相左、存在爭執的問題;
(2)爭議的焦點屬於事實問題或法律適用問題;
(3)爭議焦點影響案件處理結果。
正如學者指出的那樣,歸納爭議焦點的功能首先能確定審理的對象;其次能夠把紛繁復雜的爭議簡化為可以理性討論的具體問題,減少爭議解決的範圍和難度;最後能決定庭審方向,規劃開庭審理的範圍和進程。
2、合理圈定爭議焦點的範圍
合理圈定爭議焦點的範圍,是指法官明確哪些屬於爭議焦點。如上所述,爭議焦點是案件中當事人雙方發生爭執影響案件處理結果的事實問題和法律適用問題。因此,爭議焦點的範圍包括:事實爭議焦點、證據爭議焦點、法律爭議焦點。那些與案件處理結果無關的爭議,則不屬於爭議焦點的範疇。
其中事實爭議焦點包括法律關系構成的事實爭議焦點、間接事實爭議焦點。法律關系構成的事實焦點是指當事人就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發生爭執的事實。例如當事人雙方就人身損害賠償法律關系是否形成的事實發生爭執的即屬此類事實焦點。間接事實爭議焦點是指當事人發生爭議的用來推出主要事實的間接事實。
法律適用問題也屬於爭議焦點。只要當事人雙方在法律適用問題上存在爭議,就應當把法律適用問題作為爭議焦點。有法官之所以認為法律適用問題不能作為爭議焦點在於他認為法律的適用屬於法官的職責,因此,法律適用問題不可能作為爭議焦點。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法律的規定的抽象性、滯後性和案件事實的具體性、發展性,決定了法官在如何適用法律審理案件時要 充分發揮法官的主觀能動性,以開放性的思維去理解法律找到解決案件的合理方法。在這壹過程中當事人雙方對法律的不同理解會為法官的法律適用產生影響。因此,法律適用問題應成為爭議焦點。
法律適用焦點包括對法律規範的理解、法律空白的補充等爭議。其中,對法律規範的理解的爭議既包括對較為明確的法律條文在適用上理解也包括對規定模糊的法律條文的理解的爭議。
法律空白的補充的爭議主要表現在疑難的新型案件中如何補充法律空白而產生的爭議。法官在歸納法律適用焦點時,必須註意所說的法律適用焦點是當事人所爭執的在法律適用上確實存在問題,而非因當事人法律知識缺乏而形成的問題。
證據爭議焦點是當事人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舉證責任等方面的爭議。
3、排同存異、逐步確定爭議焦點
歸納、確定庭審爭議焦點不應僅根據某壹方當事人的法律材料得出。它是壹個排同存異、逐步確定爭議焦點的過程。其中排同存異是指排除當事人無爭議的內容,尋找有爭議的地方。只有有爭議才能作為爭議焦點。逐步確定則是指爭議的焦點並非壹蹴而就,而是隨著庭審的深入不斷深入。以民事庭審爭議焦點歸納為例,歸納、確定庭審可具體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第壹步,法官通過研讀民事訴狀和答辯狀,排除雙方壹致的地方,初步得出爭議焦點;
第二步,通過庭前交換證據,進壹步得出較為具體的爭議焦點;
第三步在進壹步研究訴狀、答辯狀和證據的基礎上,以及進壹步研究涉及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確定較為成熟的庭審爭議焦點;
第四步在開庭時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庭上對案件事實、證據和法律等方面的態度,進壹步修正爭議焦點。
爭議的焦點問題2什麽是爭議焦點?
在民商事糾紛中,無論當事人約定采取訴訟方式或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對法庭或仲裁庭而言,最主要的工作在於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因此法庭或仲裁庭必須調查證據,發現法律事實,判斷哪些事實與法律適用有關,而哪些無關。在法庭或仲裁庭進行查明、認定事實與法律適用活動中,如何歸納與厘定爭議焦點是相當重要的問題。那麽,什麽是爭議焦點呢?下面我們壹起來學習壹下:
有法官提出:所謂爭議焦點,簡單地說就是糾紛的核心,矛盾的交鋒點,案件雙方當事人爭執的問題所在,在形式上是由法官歸納、並經當事人確認的爭點,是引領案件審理、糾紛解決的主線和樞紐,也是體現法官熟悉案情的程度,把握法律與案件聯系的能力的壹個突出標誌。
爭議焦點的重要性在於,“法官依照爭議焦點的指引駕馭庭審,而當事人各方的訴辯表現、各自對爭議焦點的理解及由此選擇的攻防基礎、采取的應變策略,均有可能影響裁判結果。”
認為:從文義角度,爭議焦點包含兩層含義:
壹是有爭議,即屬於當事人之間存在的爭議,無爭議的事項不可能是爭議焦點;
二是重要,即屬於焦點問題,意味著不解決焦點問題則無法完成爭議解決。
爭議事項不等同於爭議焦點,因此查明爭議事項與厘定爭議焦點亦是兩個不同概念。筆者認為,厘定爭議焦點的前提,是對案件事實和爭議事項進行力爭完整的把握。
盡管筆者主張仲裁庭對案件事實(爭議事實)的調查應盡量全面,但值得特別說明的是,仲裁庭對爭議事項性質的'認定與作出裁決結果,均須謹慎地以當事人的仲裁請求範圍為限,避免發生仲裁審理超裁的失誤。
爭議的焦點問題3爭議焦點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0)》第二百二十六條對法院庭審過程中歸納爭議焦點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答辯意見以及證據交換的情況,歸納爭議焦點,並就歸納的爭議焦點征求當事人的意見。”那麽什麽是爭議焦點?如何歸納案件的爭議焦點?這將是案件庭審中的重中之重。
爭議焦點,就是人們爭執的起點。在起訴之初,人們之間存在樸素的爭議,壹旦該爭執進入訴訟程序,那麽該爭執就會變化成具體的訴訟請求,該訴訟請求便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請求法院裁判的對象。
在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如同雙方在帶兵打仗,原告方為進攻方、被告方為防守方。雙方不可能任意進攻防守,所有的案件事實法院都審理壹番,這不僅不現實也是對司法資源的極大浪費。
此時,就需要明確雙方的爭議點,即法院結合雙方訴訟請求、答辯意見、基本的事實及證據,確定雙方爭議的“目標靶”,通過對爭議焦點的審理,來快速的解決案件的糾紛,故此,爭議焦點,恰恰是問題的核心。
從法官裁判案件需要完成的事項中發現案件焦點
法官完成壹項審判工作,必須要完成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以下的工作是法官必經流程。作為律師,亦要從以下的流程中分析案件、提前預判案件爭議焦點、從中明晰、發現案件焦點、有針對性的就爭議焦點進行庭前的準備:
1、請求權基礎分析: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法院必須要明確原告的請求權是什麽,具體的法律依據、事實依據等;
2、分析法律構成要件:在明確具體的請求權基礎後,法院需要根據請求權指向的法律規範,確定該法律規範的構成要件;
3、認定案件事實:在確定案件的構成要件後,根據原告與被告之間的答辯,對沒有爭議的事實予以認定;對雙方有爭議的事實,若屬於構成要件的壹環,對雙方權利義務具有重要影響,便可能是案件的爭議焦點;
4、審查案涉證據、作出裁判文書等相關的工作。以上工作的所有的起步及著眼點,便是雙方爭議的焦點,沒有爭議焦點,那麽訴訟便不成立了。
沒有爭議焦點的審理,訴訟過程將不具有針對性,只能是鋪大餅式的展開。通過對以上工作的了解,法院壹般在此流程工作過程中發現案件的爭議焦點。因此,作為壹名代理律師,亦要參考以上的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法律分析方法、通過對案件證據的梳理,來判斷案件的焦點。
爭議焦點的構成
作為壹名律師,若可以做到對爭議焦點的準確分析,預測,壹方面在庭審過程中可以很好的把握法官開庭審理的節奏,另壹方面,提前就爭議焦點進行庭前的準備及證據目錄的制作,可以更好明晰自己案件的風險、規避訴訟風險、預防訴訟偷襲、突襲審判,做到庭審過程中有的放矢。在筆者法律實踐工作中,在訴訟過程中基本涵蓋的爭議焦點有如下幾個方面:
1、訴訟標的的爭點:訴訟標的,根據傳統的訴訟理論,即雙方之間出現糾紛,需要法院予以裁判的法律關系,基於法律關系可能存在競合,因此在起訴之初可能就涉及到不同法律關系的選擇,這就涉及到不同的訴訟標的,其法律適用、舉證責任、事實認定、甚至訴訟請求都會有很大的不同。
2、案件法律適用的爭點案件法律適用最為常見的便是關於合同內容的解釋、關於立法的目的、關於法律的準確適用及解釋等。
3、案件事實的爭點案件事實是雙方爭議最大的,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事實都是案件事實。所謂案件/要件事實,必須是對雙方權利義務具有重要影響,且對案件的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事實。壹般情況下,分析案件事實的焦點,便是從請求權基礎出發,找到相應的法律規範,明晰請求權的法律構成要件,找到相應的要件事實,來確定雙方的事實爭議焦點。
4、案件證據的爭點案件證據爭議焦點,常見的如舉證責任的分配、證據的合法性、證據的認證及證明力等,這都是常見的證據爭議焦點。尤其是新證據規定實行後,律師更要提升證據的綜合分析和運用的能力,讓自己的證據能力更上壹層樓。
如何分析、確定案件的爭議焦點
舉壹個近期做的壹個案例:原告起訴被告要求支付設計費用,並提供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設計交付憑證、微信聊天記錄為證,我方代理案件被告,在接案之初,仔細分析了案件起訴材料後,通過對本案請求權基礎進行分析,分析爭議焦點過程如下:
1、從請求權基礎入手,確定壹方的請求權基礎是什麽?結合原告的起訴材料及相關證據,初步判斷了原告的請求權基礎系基於合同履行請求權的法律規範。
2、從請求權基礎入手,確定該請求的構成要件是什麽?因原告訴請被告支付設計費,預測、分析其請求權基礎的構成要件至少要基於以下幾個方面:(1)合同必須要合法有效;(2)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完整、全面履行了設計的義務;(3)根據合同約定,設計費的付款條件已經成就;(4)因被告違約對原告造成了相應經濟損失(違約/賠償);(5)本案主體適格、訴訟時效未過、原告的幾項訴訟請求基於同壹的法律關系規範等;
3、從請求權構成要件入手,明確雙方要件的爭議焦點可能有哪些?通過對以上的分析及初步的判斷並認真閱卷後,可以確定雙方的初步爭議在哪裏:(1)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若無效,那爭議焦點即下壹步涉及到合同無效的過錯、責任比例等;(2)若合同有效,案件的焦點即成為了付款條件是否成就?往下壹步來說,付款條件成就與否需要舉證質證,可能涉及到下壹步的焦點,原告是否完整履行了合同約定的義務等等,不壹而足。
訴訟過程,往往是爭議焦點不斷明確、細化的過程中,找到最核心的焦點問題,能夠讓律師的庭審準備更加有效,更能實現整個庭審的掌控力。以上是筆者對訴訟焦點歸納及整理的自己壹點的心得及體會,希冀在每壹起訴訟案件中都能在把握案件爭議焦點的情形下運籌帷幄,決勝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