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規定,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壹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強化禁毒工作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實現禁毒工作實體化。緝毒執法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實現禁毒嚴打實效化。管控吸毒人員,強化人文關懷,實現禁吸戒毒工作科學化。從源頭落實管控措施,實現綜合治理規範化。創新毒品預防教育舉措,實現禁毒宣傳教育品牌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禁毒法》
第四條 ?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
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壹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第五條 ?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第十壹條 ?國家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組織開展公益性的禁毒宣傳活動。第三十壹條 ?國家采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