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什麽是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什麽是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特許權使用費指使用其它經濟單位所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版權或類似的專有權利的付款。

特許權使用費是作為財產收入的壹種支付,而不屬於商品經營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單位的專有資產所發生的費用支付,只能由使用這項資產所取得的財產收入來彌補。但對於有關專利品的制造、專利方法或商標的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了技術的或管理的服務,因此,應作為產品的生產費用來進行登記。使用專有權是受到限制的,企業要在專有權人允許的範圍內來使用這些經濟權利,超過範圍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懲罰。

特許權笑輪使用費所得的費用減除標準費用減除標準: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對於個人從事技術轉讓中所支付的中介費,若能提供有效合法憑證,允許從其所得中扣除。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扮禪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例如:王某於2021年9月出讓其壹項專利權,取得收入50000元,則:

應納稅所得額=50000×(1-20%)=40000元

應納稅額=40000×20%=8000元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壹)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