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始取得也稱最初取得,依這種方式取得的所有權是獨立的,或者是原來無所有權,或者與原所有人的所有權和意誌無關。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產,獲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遺失物,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善意取得,時效取得和國家強制取得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壹十三條 善意受讓人取得動產後,該動產上的原有權利消滅。但是,善意受讓人在受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權利的除外。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壹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壹條 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