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知,美國的發展史是壹部“印第安人的血淚史”。兩百年前,美國白人移民者來到印第安人的家園,對印第安人實施了馨竹難書的屠殺、驅逐、同化等罪行。《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規定,種族滅絕系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壹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美國對印第安人的抹殺和掠奪早已構成事實上和法律上的種族滅絕。
以法之名實行種族滅絕。美國熟練借助法律工具,毫不掩飾其剝奪印第安人生命和財產的意圖。1814年美國頒布法令,宣布每上繳壹個印第安頭皮,政府獎勵50至100美元;1823至1832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印第安人部落屬於“國內依附民族”,類似“被監護人與監護人”的關系;美國還與部落簽訂壹系列所謂“條約”,詐取豪奪印第安人土地,最終以6800萬美元和 3200萬英畝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土地為代價,換取了印第安部落密西西比河以東近1億英畝的土地。本應象征著公平的法令、判決和條約,實則是侵犯人權的如山鐵證。偽善奸猾躍然紙上,美國有何資格自稱法治國家?種族歧視、侵犯人權的因子已成為美國法律史不可抹去的壹部分,將美國永遠地釘在了 歷史 的“恥辱柱”上。
血腥屠殺從肉體上實施種族滅絕。美國多屆政府發布政策鼓勵對印第安人的屠殺。前總統格蘭特、內戰時期的北方格領謝爾曼等均表示,“有必要滅絕全體印第安人部落”,“將印第安人趕盡殺絕”。據不完全統計,美國獨立後對印第安部落先後發動過超 1500次殺戮,死於暴行的印第安人不計其數,直接導致斐奎特、莫西幹、馬薩諸塞等10余個部落被完全滅絕。臭名昭著的馬蹄灣之戰、黑鷹戰爭、傷膝河大屠殺中,美武裝士兵對部落展開血腥屠殺,手段極其殘忍。印第安人口從15世紀末的500萬驟減至20世紀初的25萬,人口降幅高達95%。
開化教育從文化上實施種族滅絕。19世紀80、90年代美國推行開化政策,在印第安人聚集區建立360余家寄宿學校,強迫印第安兒童入學,名義上傳播文化知識和宗教,實則強迫其拋棄原有宗教文化,實行文化同化和滅絕。其中許多學校虐待印第安兒童,多達4萬名兒童死於強迫勞動、體罰和疾病。美國還推行“強制寄養”政策,每3到4個印第安兒童中就有1個被美國政府強行送至白人家庭,其文化和集體認同遭到扼殺,逐步導致印第安文化瀕臨滅絕。
強制遷徙從地理上實施種族滅絕。1830年,美國通過《印第安人遷移法》,動用軍隊強迫南部的10萬印第安人部落遷往密西西比河以西。因天氣、饑餓、勞累或疾病死在路上的人不計其數,更有甚者直接被負責押運的士兵殺死,成為名副其實的“血淚之路”,最終在密西西比河以西生活下來的人數不及遷移前的三分之壹。幸存下來的部落遷至偏遠、貧瘠、狹小的保留地,資源匱乏加之傳統謀生方式改變,大量印第安人死於貧困、饑餓和疾病。
種族滅絕余毒仍在擴散。聯合國少數群體問題報告員表示,“幾個世紀以來,美國原住民壹直經歷著剝奪、殘暴甚至種族滅絕。”時至今日,印第安人在政治、經濟、 社會 等領域被進壹步邊緣化,經濟貧困、環境惡劣、易患疾病、基礎設施和服務嚴重不足。印第安人貧困率為美國平均水平的2.5倍,在美國所有族裔群體中最高,預期壽命亦為最短。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印第安人的感染率為白人的 1.7倍,死亡率為2.4倍。不少保留地被用作有毒廢料的傾倒場、垃圾填埋場、核武器試驗場,導致印第安人社區癌癥發病率明顯高於美國其他地區,其中肺結核發病率為白人群體的9倍以上。美國 社會 中對印第安人的歧視也無處不在。
諷刺的是,美國立國文書《獨立宣言》中寫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美國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罪行充分暴露美所謂人權“燈塔”根本照不到少數族裔的殘酷現實,是其不敢直面的“黑 歷史 ”和“罪狀簿”, 歷史 和現實如壹面“照妖鏡”,折射出美國人權理念欺世盜名、敗絮其中。(郭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