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男,1962年3月生,大學學歷,1983年西南政法大學本科畢業。1983年至今在四川警察學院任教,現任教授、法學系主任 。 主持完成多項省部級科研課題,曾獲省級教學成果獎1次,廳級科技進步獎1次,發表論文20余篇,主編教材或專著5本;主要從事行政法學和警察法學的教學與科研。
曾主持建設模擬法庭和法學校外實踐基地,特別是主持建設“法律人才培養***同體”;主持研究公安部軟科學課題《警察權的性質及規制研究》和四川省公安廳軟科學研究項目《警察行政強制研究》、《國家的責任和社會的擔當》;參與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西藏及其他藏區社會發展與維穩機制的協調問題研究》、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我國藏區社會穩定警務人才培養機制的建構與實踐》。參與完成的《公安院校警察培養模式研究》獲四川省教學成果二等獎、《誘惑偵查研究》獲四川省公安廳科技進步三等獎;主持完成的《警察行政強制研究》獲四川省瀘州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被評為四川警察學院第二屆教學名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