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改為:國家林草局。歸自然資源部管。省林草主管單位,各有不同。大部分改為省林草局,也有叫林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林業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裏東街18號 ,是主管林業工作的國務院直屬機構。其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華人民***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林墾部。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林業局。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林墾部成立。
1951年11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林墾部改為中央人民政府林業部,墾務工作交給農業部管理。
1956年5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和國森林工業部。1954年1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林業部改稱為中華人民***和國林業部。
1958年2月11日,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將林業部和森林工業部合並為林業部。
1970年5月1日,農業部、林業部和水產部合並成立農林部。
1978年4月24日,國家林業總局成立。
1979年2月16日,農林部撤銷,成立農業部和林業部。
1998年3月10日,九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林業部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家林業局。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