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系親屬是指由自己直接產生或直接由自己產生的親屬,以及配偶的直系血親;
2、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嶽父母、公婆、兒媳、女婿等;
3、親兄弟姐妹不屬於直系親屬,而是屬於旁系血親。
直系親屬的定義:
1、直系親屬是指壹條血脈相連的家族成員;
2、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兩個範疇;
3、直系血親指的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
4、直系姻親則是通過婚姻關系形成的,如配偶的父母與子女;
5、直系親屬關系是法律上重要的親屬關系,涉及到繼承權、贍養義務等法律事宜。
綜上所述,直系親屬定義為個體與其直接血源關系的家庭成員,包括上下兩代及配偶的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等,而親兄弟姐妹並不被劃分在直系親屬範疇內,而是被認定為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