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證出自《藥性論》。
1.《名醫別錄》:腐婢,生漢中,即小豆花也。七月采,陰幹。
2.陶弘景:腐婢,花用異實,故其類不得同品,方家都不用之,今自可依其所主以為療也,但未解何以有腐婢之名。《本經》不雲是小豆花,後醫顯之爾,未知審是否。今海邊有小樹,狀似梔子,莖條多曲,氣作腐臭,土人呼為腐婢,用療瘧有效,亦酒漬皮療心腹,恐此當是真。
3.《唐本草》:腐婢,山南相承以為葛花。《本經》雲小豆花;陶復稱海邊小樹,未知孰是?然葛花消酒,大勝豆花,葛根亦能消酒,小豆全無此效,校量葛、豆二花,葛為真矣。
4.《開寶本草》:別本註雲:小豆花亦有腐氣。《經》雲,病酒頭痛,即明其療同矣。《唐註》證葛花是腐婢,非也。陶雲海邊有小樹,土人呼為腐婢,其如《經》稱小豆花是腐婢,二家所說證據並非。
5.《本草綱目》:葛花已見本條,小豆能利小便,治熱中,下氣,止渴,與腐婢主療相同,其為豆花無疑。但小豆有數種,甄氏《藥性論》獨指為赤小豆,今姑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