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擊劍中的花劍,重劍,佩劍的區別是什麽?

擊劍中的花劍,重劍,佩劍的區別是什麽?

花劍

(1) 擊劍運動器械之壹。中國曾稱“輕劍”,1973年改現名。由劍柄、劍身和護手盤組成。全長不超過110厘米,重量不超過500克。劍身為鋼制,長度不超過90厘米,橫截面為長方形。劍柄長度不超過20厘米。護手為圓形,裝於劍身與劍柄之間,直徑不超過12厘米,禁止偏心。有電動花劍和普通花劍之分。前者劍身前端包有15厘米的絕緣物,劍柄與劍身、護手|盤絕緣;後者劍頭直徑在5.5—7毫米之間,長約1.5厘米。

(2)擊劍運動比賽項目之壹。分男子和女子,均有個人賽和團體賽。比賽時,只準刺刺對方軀幹有效部位,不可劈打。正式比賽使用電動花劍,運動員有效部位穿金屬背心,當擊中金屬心時,電動裁判器顯示彩燈;擊中無效部位顯示白燈。互相擊中時,主裁判按優先裁判權原則進行判決。若雙方同時進攻,並同時擊中(或壹方擊中)無效部位,不作判決,比賽繼續。由於花劍輕巧,有效擊中面積小,因此對術、戰術尤為講究。

1955年起使用電為裁判器。奧運會有男子個人(1896年列入)、團體1904年列入),女子個人(1924年列入)、團體(1960年列入)4個比賽項目。

重劍

(1) 擊劍運動器械之壹。由劍柄、劍身和護手盤組成。全長不超過110厘米,重量不超過770克。劍身為鋼制,長度不超過90厘米,橫截面為三棱形,劍身的寬面最大為2.4毫米。劍柄長度不超過20厘米。護手盤為圓形,深度為3-5.5厘米,直徑最大為13.5厘米,偏心度最大為3.5厘米。

(2) 擊劍運動比賽項目之壹。分男子和女子,均有個人賽和團體賽。比賽時運動員全身都是有效部位,只準刺,不準劈打。是最早采用電動裁判器的擊劍運動項目。雙方在1/25秒內同時擊中為“互中”,壹方超過1/25秒以後擊中,電動裁判器只顯示先被擊中壹方的燈光。現代項運動比賽中,擊劍項目為重劍,並以擊中壹劍決勝負。由於有效部位大,無優先裁判權規則,故運動員在比時比較謹慎,重視時機的選擇。

奧運會有男子個人(1900年列入)、團體(1908年列入),女子個人(1996年列入)、團體(1996年列入)4個比賽項目。

佩劍

佩劍是奧運會擊劍項目的三個小項之壹。

與重劍和花劍不同,佩劍比賽不僅可以點刺,也可以橫劈,即劍的任意部分擊中對方都能得分。擊中有效部位是對方的上身,頭盔及手臂。比賽用佩劍長88厘米,重500克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