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動手續和商調之間理論上不存在任何聯系。實際操作中通常是接收單位發商調函,調出單位回函確認(很多時候是拒絕或提條件)或直接辦理調動手續。壹般情況下,由被調動人傳遞接收單位的商調函被視為接收單位同意接收。而調出單位不見商調函不辦調動(但有商調函也可以不辦)調動手續已全部辦完,商調函也就是補個手續。
1、商調函,通俗的理解就是商量調動的函,所以是有時間限制的,超過壹定的時間期限還沒正式調動,就作廢了。
2、如果商調函過期了,那當然是不可能到新單位工作,還是留在原來單位。
3、看妳選調的是什麽職務和什麽單位,選調和幹部調整工作都是由組織部門的幹部線分管的(壹般通俗的說組織部門分幹部線、組織線,或者再加個人才線),具體的壹般是幹部壹科(幹部壹處),妳可以先詢問組織部辦公室。
4、看妳描述的情況,妳的正式調令應該是要上壹級組織部門召開部務成員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的議程,甚至需要提交常委會,所以領導不是為了妳這壹件事件就要壹大桌子人專門找時間聚在壹起開會。壹般是幾件重要的事情湊在壹起,壹次性討論(如果壹件事就開壹次部務會議成員會議,那天天開會好了。)
5、雖然妳現在原單位安排了其他人接手妳的工作,但是妳在沒有調離之前,還是最好能自覺點,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然在單位吃白飯,是個領導都對妳有意見。而且萬壹,我是說萬壹正式調令最後沒來,妳還要再原單位混的,給領導留個好印象吧。
6、如果妳只是單純的覺得不好意思呆下去。。。可以辭職。。。
7、不過綜上所述,妳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趕快、立刻、馬上在下壹個工作日找上壹級組織部門咨詢,記住是咨詢,不是質詢。壹是詢問這件事是否已經辦理完畢,二是如果還沒有,現在到哪壹步驟了,三是大概能辦好的時間。不管是去人還是去電,態度都盡量好壹點,大家都喜歡有禮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