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並購是指企業之間的兼並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壹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壹種主要形式。企業並購比較實用的並購形式壹般有兼並整體目標公司,即整體收購;收購目標公司資產、收購目標公司股權,即股票或股份這三種形式。《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壹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法律客觀:《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壹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