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內個人每年憑身份證購匯上限是5萬美元,向境外匯款上限是“每天5萬美元”。
2、匯款人在匯款時候所寫的匯款用途不可虛構,要準確。
3、收款人不可為金融公司,比如投資公司、證券公司、黃金交易所、期貨交易所、保險公司等。
4、境外匯款時所填的匯款人和地址,必須詳細準確。
人匯款到國外需要什麽流程?
1、壹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銀行辦理;壹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以下的,需經北京市外匯管理局審核;壹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需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
2、因為個人自費出國學習、境外就醫、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藥品和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居民個人在境外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和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這五種原因而發生的現鈔賬戶存款匯出境外,金額有所放寬:
(1)壹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以下的,由銀行審核客戶提供的書面證明材料後直接按有關規定辦理;
(2)壹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以上,20萬美元以下的,需經北京市外匯管理局審核;
(3)壹次性匯出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需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
綜上所述,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為客戶開立外匯賬戶,並通過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業務,應當依法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客戶的外匯收支及賬戶變動情況。
法律依據: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二條
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主體區分境內與境外個人外匯業務,按照交易性質區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個人外匯業務。按上述分類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