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送貨單,是指出賣人開出的送貨憑據,沒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二,收貨單,是指買受人收到貨物後,開出的收貨憑證,有法律效力的證據.
綜上所述,以上是關於送貨單與收貨單的區別和做為訴訟證據的法律效力.
擴展資料:
1、法律效力,
2、法律生效的範圍。
包括:(1)時間效力,指法律開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生效的時間。
(2)空間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領海、領空),通常全國性法律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僅在本地區有效。
(3)對人的效力,指法律對什麽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適用於全國公民,有的法律只適用於壹部分公民。
3、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為規範性法律文件和非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狹義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範圍或適用範圍,即法律對什麽人、什麽事、在什麽地方和什麽時間有約束力。
本章所講的法律效力,即狹義的法律效力。
非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決書、裁定書、逮捕證、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4、法律對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國的法律實踐中先後采用過四種對人的效力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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